在昆从事拍卖业务许可有了办事指南
2021-09-09 08:28:56      来源:昆明信息港

昆明信息港讯(昆明日报 记者缪亚平) 昨日,市商务局网站公布了《昆明市从事拍卖业务许可办事指南》(以下简称《办事指南》),明确企业取得营业执照30日内向商务主管部门申请《拍卖经营批准证书》,可先在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全国拍卖行业管理系统进行注册申请,而后前往市级行政中心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办理。

市商务局受省商务厅委托办理该行政许可事项,负责该行政许可事项的受理、现场勘查并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办事指南》明确申请人范围为昆明市辖区内〔除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从事拍卖活动的企业法人,应当具有一百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注册资本,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和章程,有与从事拍卖业务相适应的拍卖师和其他工作人员,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拍卖业务规则,符合国务院有关拍卖业发展的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等条件、标准和技术要求。

其中,从事拍卖业务行政许可事项申请材料中申请书应当载明拟设立拍卖企业的机构名称、注册资本与来源、机构住所、经营范围、申请人姓名和联系电话等内容,并符合本地有关拍卖行业发展规划。告知书和承诺书需现场领取或网上下载并填写申领表,复印件应选用A4纸张,同时加盖公章。

根据《办事指南》,作出受理决定时,申请书、营业执照、发放通知书、承诺书要件齐全,行政审批窗口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并制作发放《拍卖经营批准证书》。申请人两次以上未按照约定日期提交告知承诺书,或者被审批人在实行告知承诺审批后,被依法撤销行政审批决定的,记入云南省信用信息平台黑名单,根据《云南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联合惩戒。

编辑: 苏雯芊 责任编辑: 曹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