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德宏出台系列扶持政策应对疫情影响
2021-09-06 10:08:32      来源:新华网

新华网昆明9月5日电 记者姚兵 为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冲击,帮助困难群众、个体经营户、企业等群体渡过难关,加快经济恢复和稳定就业,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日前出台一系列扶持政策,涵盖金融财政、企业复工复产、民生保障、市场流通四个方面,共21条具体措施。

据了解,金融财政扶持政策方面,德宏州继续执行延期还本付息、无还本续贷、贷款展期、调整还本付息安排等政策,提高信用贷款、中长期贷款的比重,鼓励金融机构因疫情产生的罚息、复利予以免收,全力帮助企业和个人纾困解难;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企业和个人未能及时还款的,相关逾期贷款不作逾期记录报送,并依调整后的还款安排报送信用记录;对承租州级国有资产生产、经营用房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免收2021年4至12月房租,各县市参照执行,鼓励非国有单位、个人生产经营用房业主减免承租人租金,缓解疫情造成承租人生产经营和生活困难,为全员抗疫共同做出贡献。

企业复工复产扶持政策方面,德宏州级财政安排1000万元专项资金,对注册地在州内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和拟培育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021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新招录的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购买社会保险,且连续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给予企业1000元/人一次性吸纳就业补助;对复工复产急需进口的原材料等重要物资,实行预约通关,优先安排检测,第一时间验放。

民生保障扶持政策方面,德宏州对无法外出务工、经营、就业,导致收入下降、基本生活出现困难的城乡居民,凡符合低保条件的整户家庭成员或低保边缘家庭中的重病、重残人员,全部纳入低保或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范围,除死亡人员和考取公职人员外,全州低保对象2021年12月底前只进不出,做到应保尽保;对受疫情影响无法返岗复工、连续三个月无收入来源、生活困难且失业保险政策无法覆盖的农民工等未参保失业人员,未纳入低保范围的,经本人申请,由务工地或经常居住地发放一次性临时救助金,救助标准不超过全州城乡低保年保障标准;对其他基本生活受到疫情影响陷入困境,有关社会救助和保障制度暂时无法覆盖的家庭和个人,及时纳入临时救助范围;对因疫情导致收入骤减或支出骤增的返贫劳动力,开发一批公益性特岗予以安置,按每月不低于1000元/人的标准给予补贴,安置期限为6个月以内。

市场流通扶持政策方面,德宏州将对完成2020年目标任务的“批零住餐”企业,给予累计1360余万元奖励,对符合条件的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及项目,给予累计2439万元资金支持;发放餐饮、农贸商超、日用品线上消费券300万元,将外卖骑手、快递人员等纳入重点保供人员管理,给予核酸检测等抗疫累计补助100万元,给予重点保供物流企业累计补贴100万元;对外贸百强企业、应急保供超市、电商平台物流企业,因调运货物入州所产生的代驾费用、消杀费用,给予累计不超过100万元资金补助;对跨境物流企业,给予累计不超过270万元资金补助。

据了解,相关政策自9月3日起实施,条款中无明确时限规定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如国家、省级政策变化,以上级政策为准。


编辑: 李丽朱 责任编辑: 曹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