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2018年7月16日发布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规定,现将《瓮福云天化无水氟化氢技术改造升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有关信息予以公告,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建设概况
项目名称:瓮福云天化无水氟化氢技术改造升级项目
建设性质:改建
建设地点:云南省昆明市海口镇海口工业区内
建设内容:本次项目在现有项目基础上增加一台二氧化硅过滤机,增加换热器面积,同时对生产过程中的泵类、风机的材质进行更换,改建完成后生产规模为4万吨/a无水氟化氢。
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1)施工期:施工过程中的施工机械噪声、施工废水、施工扬尘的排放和建筑垃圾等产生对周围环境造成一定不利影响。
2)营运期:生产废气对大气环境的污染;生活污水、生产废水对水环境的污染;车间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影响周边的声环境质量;固体废弃物对环境的影响等。
3、环保措施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废气为生产尾气,经“水洗+碱洗”两级洗涤处理后经34m高的排气筒外排。
2)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三环中化处理,生产废水排至三环中环磷酸装置回用。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制定相应的噪声控制和管理规定,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大型设备采取基础减震,厂区采取绿化降噪措施。
4)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二氧化硅渣经再浆后送至三环中化磷酸装置生产回用;机修废物委托具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定期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瓮福云天化无水氟化氢技术改造升级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产业政策,其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可行,环境影响预测表明,项目建成营运后,不会改变项目所在区环境功能,且有较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在认真落实本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及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废气、废水可做到达标排放,固体废弃物可得到安全处置,拟建项目建设及运营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满足环境功能规划的要求。
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本项目建设可行。
二、公众查阅报告书简本方式
环评报告书简本(纸质)放置于云南湖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办公室,查看日期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均可查阅。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众参与主要征求公众及社会团体对项目建设产生的环境问题、社会问题和切身利益问题的看法和意见,提出对报告书中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的补充及改进之处,以及对本次公众意见调查工作的建议。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和方式
任何单位和个人若有宝贵意见或建议,可在信息公开后的20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信件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提交书面意见或口头意见等,供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政府主管部门决策参考。
(一)建设单位
单位名称:云南瓮福云天化氟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8288639133
联 系 人:刘总
通讯地址:云南省昆明市海口镇海口工业区内
邮政编码:650114
(二)环评单位情况
单位名称:云南湖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电话及传真:0871-64118873
联 系 人:瓮福云天化无水氟化氢技术改造升级项目环评课题组
电子信箱:826490027@qq.com
通讯地址:昆明市西山区前福路166号
邮政编码:650000
云南瓮福云天化氟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2021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