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面向社会征求意见建议 有效管理公共资源交易当事人不良行为
2021-07-19 08:10:43
来源:昆明日报
近日,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发布消息,即日起至8月13日,面向社会征集《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当事人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管理规则(征求意见稿)》)的相关意见建议。
《管理规则(征求意见稿)》拟规定,由记录机关在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监管平台将被记入不良行为的当事人加入重点关注名单。记录期限满后由当事人向记录机关递交书面申请,记录机关应当在收到书面申请后将当事人从重点关注名单中删除。对不良行为的处理种类包括约谈警示和记入不良行为记录两种,其中不良行为记录期限分为6个月、12个月、18个月、24个月4种档次。对不良行为的处理进行公告,公告媒介为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对处以约谈警示的不良行为,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对处以记入不良行为记录的不良行为,公告期与记录期限相同。当事人在一年内受到2次及以上约谈警示的,记入不良行为记录,记录期限为6个月。当事人存在轻微不良行为,并能够积极主动进行整改、挽回不良影响的,对不良行为当事人给予约谈警示处理。
《管理规则(征求意见稿)》更多详细内容可关注“昆明政务服务”微信公众号查询阅读。企业和群众有任何意见建议,可用书面方式发送至指定邮箱或寄至指定地点。联系电话:0871—63121371;联系邮箱:kmggzyjdc@sina.com;联系地址:昆明市呈贡区市级行政中心综合楼东楼4楼交易监督处(432室)。(昆明日报讯 记者董宇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