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酒后殴打出警民警扬言“打警察,会死吗?” 法院:不会,但要服刑
2021-06-11 21:29:50
来源:昆明信息港
昆明信息港讯 记者合宇聪 记者11日从昆明市公安局五华分局获悉,今年3月份,该分局丰宁派出所民警在出警处理一起纠纷时,遭到一名酒后当事人戴某殴打,戴某还在现场叫嚣:“打警察,会死吗?”6月8日,戴某因袭警罪被五华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据悉,这是我国刑法确定袭警罪名以来,五华区的首个判例。
据介绍,今年3月21日凌晨4时许,戴某与同事前在麻园村某小吃店吃宵夜,过程中戴某喝了很多酒,并与同事发生争执争吵不休,周围群众随即报警。接警后,五华分局丰宁派出所74号出警车前往处置。在现场,戴某不但不听警察劝阻,在民警表明身份后,还逼问民警“打警察,会死吗?”并趁民警劝其回家休息时,用拳头殴打民警。最后民警将其制服并依法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调查。
经调查,戴某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事实清楚,戴某本人也对此供认不讳,并在笔录中交代,因为心情不好,就打了警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之规定,戴某涉嫌袭警罪,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
6月8日,被告人戴某被五华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新闻助读:
2021年2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七)》明确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五款为袭警罪:“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警方提示:
民警在执法执勤过程中,不容侵犯。一直以来,五华公安对涉及侵害民警执法权威的违法犯罪行为持“零容忍”态度,对各类侵害民警执法权威的违法犯罪行为将坚决予以打击,依法从严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