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云南省检察机关发放未成年人司法救助金409万元
2021-06-02 07:47:39
来源:昆明信息港
昆明信息港讯(昆明日报 记者辛亚洁) 修订后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于6月1日正式施行。昨日,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2020年云南省检察机关未成年人保护相关工作情况,并发布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律监督典型案例。
2020年,全省检察机关积极开展未成年人救助工作,共救助刑事案件被害人382人,困境未成年人63人,共发放司法救助金409万元。同时帮助纳入社会救助94人,协助开展生活安置56人,提供临时照料9人,协助指定监护人5人,帮助重返学校34人,协调转学15人,帮助落实医疗康复机构37人。对办案中发现的监护人严重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及合法权益,或者因不履行、无法履行监护职责致未成年人处于危困状态等行为,依法通过支持起诉变更监护权案件5件。
全省各地根据办案中发现的如学校附近违规销售烟酒、非法雇佣未成年人、宾馆及娱乐场所登记管理、校园安全、学校食堂、早婚早育等行政执法问题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160件,其中123件获得整改回复或相关行政单位已采取措施处理。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戴富才在发布会上表示,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要求,云南省检察机关自2021年5月起至2022年12月与全国同步开展“检爱同行 共护未来”未成年人保护法律监督专项行动。
专项行动将开展有针对性的监督,聚焦云南省未成年人保护的热点、难点和痛点问题,发现案件背后暴露出来的家庭、学校等社会问题,综合运用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等职能作用,从中发现、纠正并推动解决未成年人保护治理方面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力争实现在专项行动结束后,全省检察机关未成年人保护法律监督理念、能力、水平、质效有明显提升,形成一批值得复制推广的经验和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