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救治、后补缴 云南出台多项措施确保漾濞地震受伤群众及时救治
2021-05-25 08:24:59
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
为做好因灾受伤群众医疗保障工作,确保受伤群众得到及时救治,5月24日,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发布《关于做好大理州漾濞县地震灾区因灾受伤群众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出台多项措施保障大理州漾濞地震灾区医疗保障工作。
对于救治受伤群众医疗费用需要由基本医疗保险保障的,纳入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保障范围。
对尚未参加基本医保的受伤群众,实行先救治、后补缴补报。
急(抢)救受伤群众必须使用的药品、诊疗项目及医用耗材,临时纳入云南省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不受现行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用耗材)、医疗服务设施标准限制。
救治受伤群众产生的医疗费用,医保基金按项目付费,不纳入定点医疗机构总额预算管理。
对云南省内收治受伤群众但尚未纳入医保定点的医疗机构,及时纳入定点医疗机构范围,确保受伤群众医疗费用及时报销。
受伤群众因伤情需要在云南省外非定点医疗机构异地就医时,先垫付医疗费用,回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及时报销。
受伤群众的救治医疗费用实施“一站式”直接结算,由医保经办机构与救治医疗机构直接结算;不能直接结算的,采取“先救治、后付费”等措施,简化结算手续、缩短结算周期,切实减轻受伤群众医疗费用垫付负担,并做好政策解释,纾解受伤群众就医费用报销顾虑。
受伤群众因治疗需要转外异地就医的,一律采取免备案,费用通过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实现直接结算。
同时,云南省医疗保障局还要求加强对地震灾区药品采购配送行为的监管,做好价格动态监测,确保药品价格稳定、供应及时。(央视新闻客户端 记者李健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