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是指因年老、疾病、伤残、严重认知障碍等导致长期重度失能的参保人,享有基本生活照料和与之密切相关的医疗护理提供服务和资金保障的社会保险制度。
2020年9月16日,昆明市成为“国家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新增试点城市”。据介绍,试点期间,昆明市长期护理保险覆盖昆明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参保人自2021年1月1日起均同时参保昆明市长期护理保险。
如何参加昆明市长期护理保险,5月24日,记者从昆明市医疗保障局获悉,申请该保险,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申请条件
1.参加昆明市长期护理保险。
2.满足缴费年限要求:2021年1月1日前已参加昆明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且累计缴费满15年的;2021年1月1日后新参加昆明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长期护理保险的,需连续缴纳长期护理保险费满2年(含)以上,且在昆明市实际缴费满15年。若缴费不满15年的,可按照本人申请待遇时长期护理保险缴费基数0.4%的费率一次性建缴补足15年累计缴费年限。
3.因年老、疾病、伤残、严重认知障碍等,经医疗机构或康复机构规范诊疗,重度失能状态持续6个月以上的。
申请方式
1.通过手机App(昆明长护险)在线申请。
2.就近向居住地所在县(市)区长期护理保险服务网点受理窗口书面提出申请。
申请材料
1.申请材料:《昆明市长期护理保险待遇申请表》《申请人承诺书》《昆明市长期护理保险待遇申请授权委托书》(可以到各县(市)区服务网点受理窗口获取,也可通过“昆明市医保”微信公众号、昆明市医疗保障局网站下载。)
2.身份证明材料:申请人或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申请人医保卡原件和复印件、申请人近期正面一寸免冠照片一张。
3.失能证明材料:与失能密切相关的完整病历资料原件或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入出院记录、首次病程记录、疾病诊断证明、医学检查检验报告等;若参保人是因严重认知障碍导致长期重度失能,需提供二级及以上专科医院或三级综合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及相关病情证明资料。
政策解读
筹资水平及缴费标准
昆明市长期护理保险费与基本医疗保险费合并征收,不因长期护理保险费增加单位和个人的负担,由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
1.在职职工分别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的0.2%,从应当划入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的基金中划转;
2.灵活就业人员中,以“统账结合”方式参保的,分别以缴费基数的0.2%,从应当划入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基金中划转,以“单建统筹”方式参保的,以缴费基数的0.4%,从应当划入统筹基金的费用中划转;
3.退休人员实行个人缴费和财政补助相结合,个人缴费部分按缴费基数的0.2%从应当划入个人账户的基金中划转,财政补助部分按缴费基数的 0.2%,根据财政补助政策按年进行补助。
待遇标准
政策范围内长期护理保险费用实行个人和基金共付,基金支付比例70%,个人支付比例30%;2.超出最高支付限额的由个人负担,低于最高支付限额的按实际发生的费用结算;3.最高待遇支付限额如下:(春城晚报 记者赵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