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信息港讯 (昆明日报 记者李丹丹) 昨日,“奋斗百年路 启航新征程”云南省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系列新闻发布会第十一场·民生保障专题发布会举行。发布会上,省民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医保局相关负责人回应了公众关心的热点民生问题。
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超3100万
就业是民生之本。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厅长杨榆坚介绍,到2020年,全省已实现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515.52万人,比疫情前的2019年还多290多万人。今年,通过开展“百日行动”,目前已经实现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551.68万人,其中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322.44万人,创下历史新高,务工性收入从月均2761元增加到3526元。
我省社保覆盖范围不断扩大,全省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由党的十八大前的2511.23万人增加到2020年底的3151.52万人,增幅25.5%;工伤、失业保险参保人数由519.26万人增加到806.2万人,增幅55.26%,基本实现各类人群制度全覆盖。
保障水平稳步提高。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由2012年的1611元提高到2990元;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由每月60元提高到108元;失业保险金月平均标准由426元调整到1356元;工伤保险月人均伤残津贴由1577元提高到2978元,增幅分别达85.6%、80%、218.3%、88.8%。
杨榆坚表示,“十四五”时期,云南省还将努力实现城镇新增就业250万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55万人、帮助50万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确保登记失业率控制在5.5%以内。
全省建成儿童福利机构47个
在全省民政领域基本民生保障方面,省民政厅副厅长张良玉介绍,全省民政系统围绕“困有所帮”,全省城市、农村低保标准分别达到不低于7920元、4770元,较2012年增长129.17%、175.56%;特困人员月基本生活标准统一提高到不低于858元,较2012年增长7.25倍。
围绕“老有所养”,我省建成和在建养老机构1168个,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2681个;养老床位达18万张,养老床位较“十二五”末增加5.7万张,增长46.34%。此外,建立完善高龄津贴制度,惠及94.13万高龄老年人。
围绕“幼有所育”,截至目前,全省共建成儿童福利机构47个、儿童之家1.4万余个,乡镇(街道)儿童督导员和村(居)儿童主任实现全覆盖,集中供养和散居孤儿等基本生活补助标准分别达每人每月1980元和1280元。
近300万困难群众住进公租房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总工程师、新闻发言人张绍稳介绍,截至2020年12月底,近300万困难群众住进公租房,累计有113万困难群众领取公租房租赁补贴。
在烂尾楼清理整治方面,据统计,截至2021年4月底,全省登记在册的302个工程性烂尾项目中,已基本盘活122个,占比为40.4%,较3月底新增化解10个项目,其中,保山市4个、昆明市2个、丽江市2个、西双版纳州2个。
全省4581万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省医疗保障局副局长王艳君介绍,我省建立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医疗费用兜底保障“四重保障”机制。实施云南省健康扶贫30条措施,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0%参加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基层门诊就诊的一般诊疗费个人自付部分,由城乡居民医保基金全额支付;在乡镇卫生院住院,医保不设起付线;提高普通门诊基本医保年度最高报销额度5个百分点;高血压Ⅱ-Ⅲ期等28种慢特病疾病门诊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报销比例达到80%。全省756.15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现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全覆盖,看病就医“一站式”结算,住院实际报销比例89.45%。有效解决困难人群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
参保群众待遇稳步提升。截至2020年底,全省基本医疗保险参保4581万人,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城镇职工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达86.94%,城乡居民达7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