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0时起这些机动车禁止驶入北市区部分道路
2021-05-04 21:02:33      来源:昆明信息港

昆明信息港讯 记者合宇聪 5月4日,昆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发布《昆明市主城北市区部分道路及区域货运交通组织进行临时调整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通告》称,5月15日0时开始至11月5日晚24时,核定载质量1000千克(含)以上的载货汽车以及牵引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挂车、吊车、轮式自行机械车等专项作业车,不得进入穿金路(不含)、沣源路(不含)、龙泉路(不含)、金色大道(含)、北辰大道(含)围合区域以内道路行驶。以上受限货运车辆可通过穿金路、沣源路、龙泉路绕行。

据悉,此次临时调整是在继续执行昆明市公安局、昆明市交通运输局2014年8月1日发布的《关于对昆明市主城区货运交通组织进行调整的通告(第二阶段)》的基础上,增加实施的调整。运输危险化学品车辆除遵守上述规定外,还应遵守《昆明市城市道路车辆通行规定》对于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通行要求。

交警表示,确因需要进入上述限行道路或区域从事城市基本生产、生活保障的受限车辆,应当按照《昆明市城市道路车辆通行规定》第十八条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违反限制通行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编辑: 戴云 责任编辑: 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