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港时评】校园欺凌零容忍机制的实施须社会多方合力
2021-04-09 16:27:50      来源:昆明信息港

4月6日,教育部发布《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征求意见稿)》,其中“学校不得隐瞒严重欺凌行为”“学校应建立对欺凌的零容忍机制”等话题引起热议。

关于校园欺凌的事件在网络上经常被曝出:陕西省一名18岁高三女生跳楼身亡,疑似因长期被同班同学辱骂;百色市凌云县一所初级中学的宿舍里,一名男生被五六人殴打和谩骂,全程一言不发不敢还手;安徽滁州市一名13岁女生在厕所内被两名女生掌掴64次后晕厥……这些被曝出来的校园欺凌事件也只是冰山一角,有不少校园欺凌事件因为无法判定“欺凌”和“打闹”的界限、受欺凌者的沉默而不了了之。

尽管校园欺凌问题越来越成为社会舆论关注的热点话题,对于校园欺凌整治行动也在持续加码,校园欺凌行为在一定程度上也得到了遏制,但要从根源上解决问题,我们还有很长的路要走,需要社会多方合力,共同抵制校园欺凌。

正因如此,此次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修订,从学校建立长效保护机制,明确学校对于欺凌行为应立即调查,不得隐瞒,到要求学校教职工应及时制上针对学生的殴打、辱骂、起侮辱性绰号、恶意传播他人隐私等欺凌行为,再到教师应关注处于弱势或特殊地位学生,发现学生存在被孤立、排挤等情形的,应及时干预……相关法律法规的修订完善不仅让处理校园欺凌案件有法可依,避免了以往“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不了了之”的做法,也进一步明确了学校的责任,为治理校园欺凌问题提供了有力的抓手。

另一方面,防范校园欺凌不仅是学校的责任,家庭、社会环境的影响都可能成为校园欺凌的导火索。因此,对于校园欺凌,不仅包括对欺凌者不良行为的矫正、对受欺凌者的心理辅导,更需要找到欺凌行为产生的原因,从源头制止校园欺凌行为,这就需要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到抵制校园欺凌行为的队伍中来。(昆明信息港 评论员张琪蕊)

编辑: 周硕 责任编辑: 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