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消防救援支队将学习宣贯《云南省消防条例》作为全市消防工作的重要任务,统筹结合当前重点工作和cop15安保等内容,深入开展一系列学习宣贯活动,推动学习宣贯全面落地开花。
高位统筹协调,聚焦中心谋篇布局。
全市各地审时度势,切实将贯彻实施《条例》工作作为加强社会管理、改善和保障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措施抓紧推进,积极加强向政府主要领导的请示汇报,协调将宣贯工作纳入各级党委议事内容部署落实,结合“十四五”规划编制,争取加大资金投入,加快城市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步伐,加强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工作的人员、装备等保障,加强乡镇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建设,全面增强城乡火灾防范、扑救和应急救援能力。
坚持普法教学,推动责任落实落地。
结合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分批组织党政机关、行业部门、乡镇(街道)、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责任人开展专题学习宣贯,对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加强行业管理工作、认识《条例》修改施行重大意义等内容进行系统讲解,推动各级各部门、单位深刻领会《条例》的精神实质,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及时检查和消除火灾隐患,堵塞消防漏洞。1月份以来,支队专门联合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民族宗教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组成4个联合督导组对全市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国家、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传统村落和博物馆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取得了明显效果;全市各地先后组织开展了7类人群消防安全专项培训,形成了保障消防工作职责有效落实的强大推动力。
聚焦主责主业,强化内部宣贯效能。
集中组织指战员专题解读《条例》的修改背景、修改总体思路、重大意义、职能定位、增设条款、法律责任等内容,引导指战员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强化对《条例》的认识把握,明确自身责任定位和工作内容,认真履行《条例》赋予的重要职责任务,全面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不断提升全市消防安全水平。
拓宽宣传渠道,提升全民参与热度。
紧跟冬春火灾防控宣传热点,充分发挥各类新闻媒体的宣传主阵地作用,通过报刊、政务网及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今日头条等平台发布《条例》全文及相关解读材料;邀请媒体记者围绕《条例》关于确保消防“生命通道”畅通,严格禁止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及违规充电等贴近群众生活的重点、难点问题,开展现场访谈和警示教育,引导群众自觉维护消防“生命通道”畅通,做到禁止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和违规充电;利用社会单位户外屏幕、楼宇电视、LED显示屏等宣传平台滚动播出《条例》宣贯标语,广造宣贯声势,进一步增强广大群众的法制观念和消防安全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