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9月底至今年春节前 昆明两级法院执结涉民生案件7383件
2021-03-03 08:39:21      来源:昆明信息港

昨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公众通报了自去年9月下旬以来全省各级法院开展涉民生专项执行工作的情况,同时发布了十大典型执行案例。

云南高院执行局局长吕俊介绍,2020年,全省法院受理各类执行案件246915件,结案235059件,同比分别上升11.11%和11.47%,未结案下降34.31%,执行到位金额394.54亿元。

全省法院开通涉民生案件绿色执行通道,对涉民生案件优先立案、优先执行、执行款优先发放,推进案件高效执结;同时加大执行救助力度,在被执行人确无履行能力,申请执行人又面临生存、生活困难的案件中积极开展司法救助。2020年以来,全省法院依法对1572名申请执行人实施司法救助,发放救助金3269万元;推行集中保险救助72人,救助金额81.13万元;加强与政府部门的沟通协调,及时将符合条件的47名当事人纳入社会保障范围。

2020年9月下旬至2021年春节前,云南高院部署全省法院集中开展“发挥执行职能、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专项执行行动,紧盯追索劳动报酬(包括农民工工资)、抚恤金、医疗损害赔偿、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工伤赔偿、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等9类涉民生案件,保护涉民生案件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共执结涉民生案件30944件,执行到位金额20.73亿元。

在涉民生专项执行行动中,全省90%以上的执行案件在中、基层法院,中、基层法院取得了明显战果。其中,昆明市两级法院共执结涉民生案件7383件,执行到位金额4.69亿元。

典型案例

案例一

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案件中的司法救助

2017年,被告人与李某夫妻发生纠纷,心生怨恨,故意毁坏李某车辆,被判处拘役6个月。刑满释放不足3个月,其又将硝酸浇到年仅6岁的李某之子头上,造成李某之子重伤二级、重度容貌毁损二级伤残、全身多处瘢痕八级伤残的严重后果。

昆明中院判处被告人死刑,并赔偿李某之子经济损失18万余元。2019年10月31日,李某之子申请强制执行。经查控,法院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李某之子受伤严重,李某一家的收入难以支付医疗费用,其提出司法救助申请。经昆明中院审查,认为李某之子符合救助条件,决定对其救助10万元。2021年春节前夕,昆明中院执行人员历时2个多小时,驱车到达李某居住的村庄,将救助款亲手交到李某父子手中。

案例二

系列案中涉民生案件优先执行

王某颜等83名工人起诉昆明某彩色印务有限公司追索劳动报酬纠纷,经昆明市劳动人事仲裁院调解,由昆明某彩色印务有限公司向上述83人支付工资、经济补偿合计152万余元。上述83人中部分是生活困难的残障人士,之后工人们向呈贡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经查控,被执行人仅有土地和厂房可供执行,但土地已被昆明中院查封,几个厂房分别被昆明中院、呈贡区法院、盘龙区法院首查封。经沟通协调,呈贡区法院将其首查封的厂房移交昆明中院与土地一并评估处置,处置后昆明中院及时向呈贡区法院拨付了对应执行款,但该执行款不能足额覆盖被执行人的全部债权。

若按照查封先后顺序,工人工资极有可能无法受偿,呈贡区法院积极与各方沟通协调,为83名工人的工资案款争取到优先分配权,最大限度保障了工人权益。

该案是上下级法院之间良性互动、提高执行效率、降低执行成本,既确保了民生案件优先执行,又兼顾了其他债权人合法权益的典型案例。

案例三

昆明首例物业公司强制迁出执行案

官渡区某小区业主委员会与其所聘用昆明某物业公司物业合同到期后,业主委员会聘请了新的物业公司,但原物业公司拒不退出,且与业主多次发生言语及肢体冲突。经诉讼,官渡区人民法院判令双方解除合同,此后业主委员会申请强制执行。为确保强制执行后该小区疫情防控工作及物业服务工作有序进行,经官渡区政法委协调,官渡区法院与该小区所属的社区、街道、辖区派出所多次召开联席会议,制定具体执行工作方案,并邀请官渡区检察院、昆明市明信公证处及社区、街道相关负责人现场监督执行。

经过近3个小时的排查、权属确认及物业用房腾还、交接,顺利完成腾房及相关文件、物品交接工作。该案是昆明市首例物业公司强制迁出执行案件。昆明日报 记者辛亚洁

编辑: 合宇聪 责任编辑: 孙红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