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6日,记者从昆明交警获悉,新的一期行人违法曝光已“出炉”,依然有任性的朋友们跨护栏、不走人行道、闯红灯……
行人不文明交通行为曝光(第45期)
据统计,自2021年2月1日至2021年2月7日期间,共计查获329起行人交通违法行为,均已对当事人进行了教育和处罚。
明明是隔离护栏
这名女子却“任性”跨越
蜀黍提醒:危险!
明明是红灯亮起
两名男子却大咧咧地“结伴”同行
蜀黍提醒:危险!
明明是机动车道
这名男子却“夹缝求生”
蜀黍提醒:危险!
在参与交通中
行人作为交通参与者的一员
完全暴露在交通环境中
若选择在车流中穿梭、横穿马路
发生意外的可能性就会增大
因此
正确的过马路方式就显得尤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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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走人行道,没有人行道的靠马路右边行走,有天桥或地下通道的地方,优先选择走。
注意交通指示灯信号
要做到“红灯停,绿灯行”,红绿灯是对行人和车辆起到秩序化放行和安全通行的交通设备。因此为了生命安全,切勿争抢一分一秒的时间。
切勿翻越防护栏
有人为了省劲,就会走自以为可以少走几步的“捷径”,殊不知司机一不注意就会出事,所以不要擅自翻越。
不嬉闹,不做“低头族”
马路上没有绝对的安全,过马路是件很严肃的事情,关于生命安全,一定要认真对待不可忽视。玩手机、嬉戏打闹都很容易使人分心,引发交通意外。
切勿从众违法
有时自身在等红绿灯或走斑马线,看到别人闯红灯、斜穿马路,就有人会跟上不遵守交通规则的人走,这就是从众心理,蜀黍希望大家抛弃能从众心理,做一个自我意识坚定的人,养成良好的交通出行习惯。
法律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二条规定: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或者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规定: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各位小伙伴
行人也是重要的交通参与者
外出时
不闯红灯、不走机动车道等
不仅是文明出行的行为
也是在为自己的安全“把关”
(掌上春城 记者李佳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