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委员共话基层社会治理创新
2021-02-03 20:49:14      来源:昆明信息港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昆明市要推进市域治理现代化,探索完善群众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制度化渠道。如何创新模式,不断提升基层社会治理的能力和水平,让人民群众更有安全感、幸福感、获得感?今年市两会,代表委员结合工作实践,共话基层社会治理。

扶持社会组织参与城乡社区治理

“如今,随着企业退休人员实施社会化管理推进,现有社区工作人员远远满足不了他们个性化,多元化的需求。促进社区互助与自治,仅依靠社区现有力量难以圆满完成。”市人大代表杨菊芬建议,引入和扶持社会组织参与城乡社区治理。

杨菊芬表示,政府可通过邀请、授权、委托的方式,同社会组织建立合作关系。由民政部门牵头,通过补助、购买服务、项目分包等方式,将一些社区项目打包由社会组织承接实施。这样可以更好的整合资源,一方面为居民群众提供了优质的服务,满足他们多元化的需求,另一方面为社会组织提供了一个增能赋能的实践平台,促进他们的健康发展。

同时,她还认为,应加大全市各地对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的支持力度,建立健全相应的激励机制,从制度上给予社会组织在人才、资金等方面的扶持,鼓励和引导社会组织朝向专业化、规范化发展,为社区社会治理作出更大的贡献。

开展“一村(社区)一律师”试点工作 促进基层社会治理

“晋宁区二街镇率先在昆明市开展‘一村(社区)一律师’工作,为每个行政村(社区)聘请一名律师提供法律咨询。”市人大代表何筱良说。在今年的市两会上,何筱良提议昆明市司法局积极推广和落实“一村(社区)一律师”工作,使村级组织和群众遇事找法、依法办事、依法维权,在基层营造遵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让公共法律服务普惠于民。

何筱良提议,试行开展“一村(社区)一律师”工作,打通公共法律服务“最后一公里”,律师通过解决矛盾纠纷、进行社区矫正对象法治教育、开展普法宣传、提供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务,解决基层存在的信访不信法、法律意识淡薄、村组干部法治意识不高、普法专业力量薄弱、疑难矛盾纠纷难以化解等问题。

何筱良表示,去年9月15日二街镇启动“一村一律师服务”以来,3名律师共参与疑难矛盾纠纷调处化解6件,到各村开展村级组织换届典型违纪违法案例宣讲7场,为村级组织提供法律服务咨询服务1次,为群众解答法律问题22次,提供法律援助1次,制作宣传典型案例1期,解答信访人员法律咨询2次,为社区矫正人员讲授法律知识教育2次,有效解决了群众的法律需求。

何筱良说,“一村(社区)一律师服务”的实施,进一步提升基层公共法律服务水平,促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法治化;为辖区村级组织和居民提供了专业、便捷、高效、精准的普惠性公共法律服务,切实增强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促进了基层和谐稳定。

构建“三有一重视”的基层治理新模式

“随着城市发展、经济和社会转型,街道办事处的工作千头万绪,责任越来越大,担子越来越重。基层工作人员常感力不从心,想用力却用不上力,想治理却缺乏权限,想发展却方式单一。”市政协委员沈子寅通过调研发现,目前街道办事处的性质定位不明,承担了行政管理、社会治理和经济管理等职能,但没有被赋予相应权力,导致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滞后。而且人力资源有限,基层干部工作繁重,缺乏必要的激励机制和社会认同感。

要让基层治理简约高效,就要做到“三有一重视”。 沈子寅解释道:“就是要让基层有权管事、有人做事、有劲成事,重视居民自治。”他建议,要进一步厘清街道办事处定位,重视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积极采用更加科学的城市管理模式。同时,还要为街道赋权,例如与责任相匹配的执法权、简单的行政审批权、各类执法力量的日常组织指挥权、经费使用权、队伍的管理权、奖惩考核权、干部使用权等。

为了能让优秀人才进得来、留得住,还要畅通街道干部职务职级晋升渠道,拓展干部成长进步空间,落实相关待遇保障政策。同时,还要让居民参与到社区自治管理中来,畅通参与渠道,加强基层民主建设,倡导居民广泛参与,让居民认同社区发展,增强其社会责任意识。

发挥青年社会组织在城乡社区治理中的作用

在政协委员徐中选看来,基层治理是社会治理的基石。他认为,青年社会组织在城乡社区治理中能发挥积极作用,并在今年市两会上提交了相关提案。

徐中选说,近年来,我省青年社会组织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其中青年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作为一支力量,协同基层党委、政府,积极发挥自身专业优势参与到城乡社区服务和治理工作中,在投身社会事务、参与协商民主、救助困难青少年群体、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参与突发性公共事件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但当前青年社会组织参与城乡社区治理,仍然存在政策架构不完善、经费保障不足、青年社会组织自身建设不强、社会认知度低几个方面的问题。对此,徐中选提出了“加强顶层制度设计,落实相关政策措施”“加大扶持力度,保障稳定性和持续性”“强化管理与宣传,提升公信力和知晓度”“加强教育培训,提升组织建设和服务能力”4个方面的建议。

各地应进一步出台完善关于扶持青年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治理的政策、具体执行方案和规划,推动形成布局合理、结构优化、功能完善、层次各异、覆盖广泛、作用明显的社会组织社区治理服务体系;在政策制定上,可考虑省级多部门联合就政策的实践层面签订框架合作协议,加强部门之间的合作与联动,并为青年社会组织主动与各级部门的沟通、合作提供文件依据。在政策的落实上,可考虑成立专门关于推动扶持社会组织参与城乡社区治理政策落实的监督小组,定期跟进政策的落实情况、收集政策在执行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反馈建议以便为制度的完善调整提供及时的建议。 

职能部门应从“人才支持、资金支持、行政支持”等方面加大对青年社会组织的扶持力度。在人才支持方面,要制定出台相关激励政策吸引更多人才,开发专门岗位,为青年社会组织参与到社区治理提供支持;资金方面,建立多部门参与的多渠道多方面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并设立社区治理专项资金,并明确项目资金与人员资金比例。

同时,建议制定完善青年社会组织的监管体系和信息公开制度,并制定完善服务标准和服务流程,规范青年社会组织的行为,确保社会组织各项工作公开透明,增强社会公信力,让青年社会组织在参与社区治理中良性运转;加强宣传力度和典型引领,激励青年社会组织积极性和创新性,帮助青年社会组织要以项目推介会、经验分享等形式做好内部宣传,并提升内部建设及服务能力、造血能力;探索以在政协设立“社会组织”界别等方式,提升社会知晓度和影响力等。

赋权社区 对物管公司加强监管

市政协委员李勤则建议,赋权社区对物管公司加强行政管理。物管公司在获得小区经营权的同时,向所在社区备案。社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年初定出监管计划,全年定期不定期通过明察暗访等形式,以及居民投诉、反映等对物管公司进行监管。 

将监管结果与物管公司年终表现挂钩,社区评判加入积分权重,优秀企业可以在物管费中作为物管费上档,体现优质优价。 对没有物管公司的老旧小区,赋权社区可以帮助协调业主,招入有爱心的物管企业,从老旧小区改造即参与负责老旧小区的管理。

利用“共生院”模式推进一环内城市更新改造

“昆明市通过多年的城市改造,城市面貌大为改观,城市风貌逐步凸显。”落实到城市改造工作上,市政协委员陈嵩说,但当前一环内还有少量城中村因改造收益无法持平等原因导致改造停滞,成为遗留在中心城区的一道“疮疤”,给城市形象的整体提升和城市品牌运营带来影响。

陈嵩认为,通过对土地存量资源进行整合和挖掘,将为城市经济发展寻求新的空间,从而提升城市品质和能级,因此在新一轮的城市更新改造中,对难以拆迁的房屋,建议借鉴北京等地“共生院”改造模式实施改造,实现企业、居民、政府多方共赢,实现经济、社会、人文、生态等多重效益。

陈嵩建议,在共生院模式下,对老建筑进行保护性修缮,按需求建设厨房和卫生间;通过院落体验式酒店、民宿或人才公寓等方式吸引游客;引进图书馆、咖啡馆、活动中心等新文化消费产品和业态,形成轻创、创客、创业咖啡等适合年轻人的创新创业集中区,形成文化旅游有机融合体和城市创新的新空间。

“在翠湖等历史文脉丰厚的地区试点推进‘共生院’模式,当地原住居民以房入股,还可根据自己的意愿开展‘申请式’腾退,协商后异地安置。”陈嵩说,腾出来的空间可引入新文化,发展成为民国风和西南联大形态的小茶馆、小酒肆或者博物馆等多种“共生”方式,引入传统手艺展示等,发挥片区文化特质,将翠湖片区打造成科技教育和文旅融合的时尚网红街区。

此外,陈嵩还建议,“共生院”概念还可扩大到“共生街区”层面,整院腾退后,不同功能、形态的院落之间也可实现共生,并做到“一街一区差别化”,避免同质化和千篇一律的改造,可以融入高科技和创新元素,适度引入社会力量和新业态,焕发老城的生机与活力。(昆明信息港 记者劳学丽 合宇聪 李丽朱 曹月 俞逍 苏雯芊 统筹昝娟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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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谭石艳 责任编辑: 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