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日,中共昆明市委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昆明市共享单车运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有关内容进行补充完善的通知》。《通知》明确,要将昆明主城区共享单车的总数控制在10万辆左右。在轨道交通车站、交通枢纽、大型公共服务设施、旅游景点等非机动车停车需求大,但地面空间不足的区域,协调取消部分路内机动车停车泊位,设置非机动车停放区,满足非机动车停放需求。
投放减量
共享单车总量控制在10万辆左右
《通知》明确,根据昆明市主城区地铁运营、公交线路升级及试点置换投放共享助力车等情况,决定将主城区共享自行车减至6万辆以内,适当增加定位更准、科技含量更高、更易管理、更受市民欢迎的共享助力车数量,主城区共享单车总量严格控制在10万辆左右。
在减量的过程中,昆明主城区继续采用共享助力车与共享自行车置换的方式进行投放,无共享自行车在昆投放企业不允许投放共享助力车。目前,在昆明运营的各共享单车企业除原有共享助力车配额外,须在共享自行车减量达到要求范围内,才可批准投放新增共享助力车。新增配额按考核成绩进行排名,总数量控制在1.5万辆以内。
停放管理
在适当位置施划非机动车停放区
《通知》明确,未来昆明投入运营的共享助力车不得设置踏板,须真正具备脚踏助力功能,仅限一人骑行,整车车重控制在35kg(±5kg),坐垫长度控制在20cm(±5cm),车速不得超过20km/h。
在轨道交通车站、交通枢纽、大型公共服务设施、旅游景点等非机动车停车需求大,但地面空间不足的区域,由市城市管理局牵头协调市交通运输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国资公司取消部分路内机动车停车泊位,设置非机动车停放区,满足市民、游客非机动车停放需求。在人行道资源不足,非机动车道相对宽敞的区域,在非机动车道适当位置施划非机动车停放区,满足市民非机动车停放需求。在停车设施不足、停车资源相对有限的城中村、城郊结合部,可利用电子围栏设置为禁停区。
用户管理
违反安全规定应列入信用黑名单
《通知》要求,车辆必须设置人性化语音提醒功能,对即将驶出电子围栏区域的,提醒用户及时停止用车,就近(在电子围栏区域内)还车。对仍继续骑行的,及时进行技术性断电处理,并语音提醒用户将车辆还至非机动车停放区内。
对于运维企业,不鼓励、不支持以超范围为由多收取调度费。特殊情况下,因用户不顾安全规定,将车辆驶入高架、快速通道、高速路出入口等危险区域,或将车辆停放在机动车道,严重影响他人安全的,可收取高额调度费以示警告,企业应将其列入信用黑名单,6个月内禁止其再次使用共享单车。
日常运维
三家运营企业实行无差别维护
《通知》要求,入驻昆明运营的3家共享单车企业(青桔、美团、哈啰)抽调相关工作人员,选择符合运输、储存条件的场地,共同出资成立共享单车临时管理机构,市城市管理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非机动车管理所派驻人员进行监督管理。临时管理机构主要负责车辆入库登记、牌照发放、无证车辆回收、检查企业及运维单位单车停放秩序等。
日常管理中,《通知》要求3家运营企业对昆明主城区投放的共享单车实行无差别化维护。计划将主城区划为3个片区,分别由3家共享单车企业对应实施统一维护管理,每四个月组织一次轮换。3家共享单车企业共同商定劳务派遣公司或第三方机构对运维人员进行统一管理,对街面所有共享单车(不区分品牌)停放实施无差别维护管理,车辆调度、换电等仍由各企业自行负责。
企业考核
超限额投放三次将被清退出昆明市场
《通知》明确,将加大共享单车考核频次与力度。对于考核成绩优秀的企业,加大其投放配额奖励(第一名奖励600辆共享助力车配额);考核结果差、整改不力的企业,减少和限制其投放总量(最后一名减少300辆共享助力车配额),长期维护管理不力,情节严重的,勒令退出昆明市场。
对于超额超量投放、制作假牌照的共享单车企业,一次予以警告,没收所有违规车辆,二次责令回收全部共享助力车并暂停运营3个月,三次勒令退出昆明市场。(云南网-春城晚报 记者孙琴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