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昆运营共享单车企业将成立统一管理机构 每家确定一种主流车型
2021-01-05 21:30:52      来源:昆明信息港

为迎接COP15,充分展示世界春城花都、国际知名旅游城市形象及中国利用互联网技术提供绿色低碳共享出行成果,规范共享单车文明有序出行秩序,5日,市委城管委办公室下发《关于昆明市共享单车运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有关内容进行补充完善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按照《通知》,在昆运营共享单车企业将成立统一管理机构负责无证车辆回收、检查企业及运维单位单车停放秩序等工作。同时,主城区共享单车总量严格控制在10万辆左右,每家企业只能确定一种主流车型在昆投放,其余车型即日起将进行回收。

每家企业将确定一种主流车型 车型过大的共享助力车将全部回收

按照《通知》,《昆明市共享单车运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适用范围由主城五区和三个国家级开发(度假)区调整至昆明市各县(市)区、各国家级(省级)开发度假园区。除主城五区和三个国家级开发(度假)区外,其他县(市)区和开发度假园区将结合实际,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管理措施,滇中新区城市管理部门将参考执行。此外,利用城市道路投放两轮电动车组织运营、租赁,向市民提供共享出行服务的,均列入昆明市共享单车运营服务管理范围。

“目前来说,在昆运营的共享单车企业虽然只有3家,但各家投入的车型都过于杂乱,新型车和旧型车混杂。针对这一情况,《通知》中规定,在昆运营的共享单车企业将确定一种主流车型进行投放,以确保企业投放的共享单车风格样式统一、质材型号统一,不影响市民骑行体验及城市市容景观。除主流车型外,其余车型将立即开始进行回收,将来要更换新型车时,也需要将旧型车辆进行回收。”市城市管理局市容秩序管理处处长金小海介绍说,同时,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在共享单车上粘贴小广告,已粘贴的小广告应当发现一起清理一起。

“自2020年昆明开放共享助力车投放后,部分企业投入运营的共享助力车没有脚踏板,还有的车型过大,不时会出现一辆共享助力车乘载两人甚至三人的情况,针对这些问题,《通知》中也明确,投入运营的共享助力车应坚持轻便、易转运调度、安全系数高原则,不得设置踏板,须真正具备脚踏助力功能,仅限一人骑行(用户扫码时APP页面设置弹窗提醒),整车车重控制在35kg(±5kg),坐垫长度控制在20cm(±5cm),车速不得超过20km/h。”金小海说,“比如说,目前昆明市场上美团投放的有踏板、座椅过大的一款车型就必须全部回收,哈啰投放的一款没有脚踏板的车型也必须全部回收。”此外,投入运营的共享助力车必须依照有关规定在公安机关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并领取、悬挂号牌。若交通管理部门有佩戴头盔要求的,各运营企业必须为共享助力车配备安全头盔。

驶入危险区域或将车停在机动车道 6个月内将禁止再次使用共享单车

《通知》中明确,共享单车企业须加强车辆电子围栏建设和管理,提高定位精准度,做到可实时监控管理。要根据各区域、节点单车使用量,科学分布设置电子围栏,避免出现车辆区域性堆积或无车可用的两极分化现象。

“在轨道交通车站、交通枢纽、大型公共服务设施、旅游景点等非机动车停车需求大,但地面空间不足的区域,由市城市管理局牵头协调市交通运输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国资公司取消部分路内机动车停车泊位,设置非机动车停放区,满足市民、游客非机动车停放需求。”金小海表示,在人行道资源不足,非机动车道相对宽敞的区域,市城市管理局牵头协调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选择在非机动车道适当位置施划非机动车停放区,满足市民非机动车停放需求。加强对城中村、城郊结合部共享单车停放秩序管理,对停车设施不足、停车资源相对有限的城中村、城郊结合部,可利用电子围栏设置为禁停区。

《通知》规定,车辆必须设置人性化语音提醒功能,对即将驶出电子围栏区域的,提醒用户及时停止用车,就近(在电子围栏区域内)还车。对仍继续骑行的,及时进行技术性断电处理,并语音提醒用户将车辆还至非机动车停放区内。

“我们不鼓励、不支持以超范围为由多收取调度费。特殊情况下,因用户不顾安全规定,将车辆驶入高架、快速通道、高速路出入口等危险区域,或将车辆停放在机动车道,严重影响他人安全的,可收取高额调度费以示警告,企业应将其列入信用黑名单,6个月内禁止其再次使用共享单车。”金小海表示,各企业应在APP、小程序等页面设有交通违法警示,对经提示、催办仍不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罚的,通过采取列入黑名单等方式,限制、禁止其使用共享单车。

《通知》表示,鼓励采用新材料减轻助力车自重,鼓励采用新技术规范共享单车停放,鼓励企业研发的可规范管理共享单车停放秩序的新技术、新产品,在昆明进行试验并率先投入使用。“对于在昆明投放新型车辆的,可在保持其主流车型的同时进行少量投放,在试验期结束后,根据试验情况,或全部更换新型车辆,或依旧使用原有主流车型。”金小海解释说。

  主城区共享单车总量严控在10万辆左右 无共享自行车在昆投放企业不允许投放共享助力车

“目前我市共享单车总量在18万辆左右,其中共享自行车数量为16万辆左右,共享助力车数量在2万辆左右。根据我市主城区地铁运营、公交线路升级及试点置换投放共享助力车等情况,决定将主城区共享自行车减至6万辆以内,每家共享单车企业需将自家共享自行车数量降至2万辆以内。”金小海表示,“我们将适当增加定位更准、科技含量更高、更易管理、更受市民欢迎的共享助力车数量,但主城区共享单车总量必须严格控制在10万辆左右,而且,这不意味着共享助力车数量将达到4万辆。各共享单车企业除原有每家3000辆共享助力车配额外,须在共享自行车减量达到要求范围内,才可批准投放新增共享助力车。新增配额按以往考核成绩进行排名,总数量控制在1.5万辆以内。”

同时,主城区共享助力车继续采用与共享自行车置换方式进行投放,无共享自行车在昆投放企业不允许投放共享助力车。此外,其他各县(市)区投放量由市城市管理局商各县(市)区城市管理局统筹安排。为加强各县(市)区共享单车管理,不鼓励投放共享自行车,以投放便于管理的助力车为主。

《通知》明确,投放运营企业应当具备在省会及以上城市运营管理经验,具有良好信用度,能够为用户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和非机动车第三者强制责任险。建立有与投放量相匹配的、符合电气、消防等有关安全标准的充电仓库、具有废旧蓄电池处理能力等。同时,将持续加大维护人员及调度车辆配备。每150辆共享自行车至少配置1名维护人员,每100辆共享助力车至少配置1名维护人员(不包括换电人员);企业应当采用可入城的货运车辆(鼓励采用新能源货运车辆)组织共享单车调运,加大调运频次,每投放500辆共享单车至少配置1辆小型调度车组织车辆调运(调度车至少应满足装载20辆共享自行车或15辆共享助力车的运力)。

此外,将严格落实一车一牌制度,所有入市车辆必须电子入库,由市城市管理局重新制作牌照,统一组织上牌。对不符合标准、质材型号、风格样式不统一的车辆由企业负责收回,符合标准的新产品、新车型投放必须报批。

实施统一维护 加大考核力度

按照《通知》,昆明将成立共享单车统一管理机构,逐步建立电子监管平台,采用交叉闭环式监督,并实行无差别化维护。

由入驻昆明运营的三家共享单车企业(青桔、美团、哈啰)抽调相关工作人员,选择符合运输、储存条件的场地,共同出资成立共享单车临时管理机构,临时管理机构主要负责车辆入库登记、牌照发放、无证车辆回收、检查企业及运维单位单车停放秩序等,共同维护好共享单车运维秩序及市场营商环境。市城市管理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非机动车管理所派驻人员进行监督管理。市城市管理局将统一接入三家共享单车企业数据平台,在保护企业数据、用户信息安全基础上,做到实时、动态、透明化掌握共享单车运维情况,以加强监管力度,严格规范市场秩序。

“我们将把主城区划为三个片区,分别由三家共享单车企业对应实施统一维护管理,每四个月组织一次轮换。各企业间形成相互监督、公平公正公开的运营环境,对运营企业超量违规投放的行为互相监督,及时向监管部门举报并配合做好回收工作。”金小海表示,三家共享单车企业共同商定劳务派遣公司或第三方机构对运维人员进行统一管理,对街面所有共享单车(不区分品牌)停放实施无差别维护管理,车辆调度、换电等仍由各企业自行负责,按标准配备的运维人员将统一移交至各区城市管理局进行调配使用。

此外,还加大共享单车考核频次与力度以及企业诚信投放考核力度。“对于考核成绩优秀的企业,加大其投放配额奖励,第一名将奖励600辆共享助力车配额;考核结果差、整改不力的企业,减少和限制其投放总量,最后一名减少300辆共享助力车配额;长期维护管理不力,情节严重的,勒令退出昆明市场。”金小海介绍说,对于超额超量投放、制作假牌照的共享单车企业,第一次予以警告,没收所有违规车辆,第二次责令回收全部共享助力车并暂停运营三个月,第三次将勒令退出昆明市场。

主城区共享单车投放不允许代理 各企业应适当提高管理及运维人员工资待遇

《通知》还对落实主体责任、加强服务保障等内容进行了完善。其中规定,昆明市主城区共享单车投放业务不允许实行代理制,必须由允许入驻的企业实施直营模式,以防止出现多头管理、无序乱投车现象。在昆运营的共享单车企业必须明确一名城市经理统筹管理共享自行车和共享助力车,确保政令畅通、指挥有序。不得实施双线管理,各自开展相关业务工作,以避免业务线乱投车,政府事务线管不了等乱象发生。

同时,结合昆明市骑行周转高、可骑行天数长、企业收益高、管理运维人员劳动强度大的实际,《通知》要求各企业适当提高昆明市管理及运维人员工资待遇,以稳定运维团队,实现车辆高效运维调度。

此外,街面车辆停放不到位的,各级执法机关应当责令企业做好维护,对多次责令仍未整改的,可实施代为回收。(昆明日报 全媒体记者孙潇)

编辑: 周然 责任编辑: 周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