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舞长江经济带 绘就云岭新画卷】云南省各级法院以司法力量为长江经济带“护航”
2021-01-05 14:20:55      来源:云南网

近年来,云南省各级人民法院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面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的讲话精神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依法公正高效审理各类环境资源案件,为长江流域生态文明建设与绿色发展提供了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滇池航拍。张文峰/摄

2018年以来,全省法院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刑事审判的威慑和教育功能,以“最硬执法”手段,严、实、准、快打击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犯罪行为,审结环境资源刑事一审案件6111件,判处环境资源罪犯7412人;审结涉及大气、水、土壤等环境资源民事一审案件10198件,有效促进自然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审结环境资源行政一审案件1774件,监督支持环境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履职;依法受理检察机关提起环境公益诉讼案件450件,审结369件,涉及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国有资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积极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剑湖湿地。张文峰/摄

全省各级法院立足于本地实际,不断强化审判职能,健全审判机制,初步建立了三级法院的环境资源审判专门机构,成立了12个环境资源审判庭,昆明、迪庆中院被最高法院确定为全国第一、第二批环境资源司法实践基地;发布加强环境资源审判、遏制危废品污染长江行为等一系列文件,进一步完善诉讼规则;与长江经济带沿线法院不断完善司法协作机制,昭通市、贵州省遵义市和毕节市、四川省泸州市四家中级人民法院达成赤水河环境资源审判跨省域司法协作;积极探索构建以流域、湖域等生态功能区为单位的环资案件跨行政区划集中管辖制度;探索建立“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的审判执行机制,努力实现惩治违法犯罪、修复生态环境、赔偿经济损失的“多赢”;各级法院加强建立长江流域环境司法和行政执法的协调联动机制,为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专项整治行动提供了司法保障;省高院连续多年向社会公开发布《云南省环境资源司法保护情况报告》,通报工作情况,发布典型案例,传递环境司法理念和环境司法正能量。

长江第一湾航拍。供图

下一步,省高院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力度,完善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机制,加强法院与环境资源保护行政执法、公安、检察等部门间联动,着力打造专业化环境资源审判队伍,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和环境公共利益,保障全省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安全。(云南日报 全媒体记者段晓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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