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以下称退役军人保障法),习近平主席签署国家主席令予以公布,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日前,退役军人事务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负责人就退役军人保障法的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问:为什么要制定出台退役军人保障法?
答:退役军人为国防和军队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新中国成立以来,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法规,对维护退役军人权益、做好退役军人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国防和军队改革的深入推进,退役军人工作面临着新形势:一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退役军人工作作出系列重要论述,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对退役军人工作作出系列重大部署,对新时代做好退役军人工作提出了新要求。二是2018年3月机构改革之前对军官和士兵的安置、就业、优待等工作分散在相关部门,有关规定比较分散,需要整合。三是对退役军人工作中普遍反映的问题,需要通过法律统筹解决。鉴此,有必要制定一部系统完备的法律,为做好新时代退役军人工作提供法治保障。
问:制定出台的过程是什么样的?
答: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完成中央确定的立法任务,加强退役军人工作法治建设,退役军人事务部和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会同有关中央国家机关、军委机关成立了起草工作机构,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系统梳理现行政策法规,分析各界研究成果和意见建议,借鉴其他国家和地区退役军人工作立法经验,召开座谈会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广泛征求各地各部门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落实中央有关文件以及国防和军队改革精神,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司法部、中央军委法制局的积极指导下,在军地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形成了退役军人保障法草案,经国务院常务会议、中央军委常务会议讨论通过,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经过三次审议、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广泛调查研究、反复修改完善,2020年11月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习近平主席签署国家主席令予以公布,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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