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日,记者从云南省“回眸‘十三五’ 奋进彩云南”系列新闻发布会·社会民生建设专题发布会上了解到,“十三五”期间,云南省社会民生工作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统筹疫情防控和民政工作,通过持续努力,使社会民生建设硕果累累,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
150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获救助
云南省民政厅党组书记、厅长姜山介绍,“十三五”期间,广大基层干部走进千家万户比对排查,确保兜准、兜住、兜牢底线,特别是对老年人、未成年人、重残重病等特殊困难群体反复排查,做到“不漏一户、不落一人”,将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共150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按规定纳入农村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
同时,出台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有关专项政策,为30余万困难群众提供低保等后续扶持,成立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社区121个。
民政部门先后出台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等20多个政策措施,加强社会救助制度体系建设。目前,全省城市、农村低保年保障标准分别为不低于7680元、4500元,比2015年增加2880元、2188元;特困人员月基本生活标准统一提高到不低于832元;全省5年累计投入困难群众救助金560亿元,年均有430万困难群众获得经常性生活救助、85万人次获得临时性生活救助。
建成1.4万余个儿童之家
通过建立起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困境儿童和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体系,建成儿童福利机构47个、儿童之家1.4万余个,配备乡镇(街道)儿童督导员1841名、村(居)儿童主任14945名,将集中供养和散居孤儿等基本生活补助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1980元和1280元,较2015年分别提高230元和231元。
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累计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22.49亿元,年均惠及73.53万残疾人;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全省年均救助2.8万人次。
今年,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全省民政工作者把老年人、孤儿、困难群众等身体最弱、最易受感染的民政对象的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保障了全省养老、儿童、精神卫生等机构服务对象和工作人员零病例、无感染。加大对受疫情影响特殊困难群众的救助,对受疫情影响的23.3万人次第一时间雪中送炭,给予临时救助。
养老床位较2015年增长46%
据介绍,我省有老年人692万,占总人口14.24%,民政部门积极实施应对人口老龄化战略,推进养老服务发展,出台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等政策文件,努力扩大养老服务供给。
省政府连续9年将养老服务建设项目纳入10件惠民实事,中央和省级累计投入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资金26.8亿元,建成和在建养老机构1168个,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2681个,养老床位较2015年增长46%。建立完善高龄津贴制度,惠及91.3万高龄老年人。
追发工资等待遇26亿余元
云南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党组书记、厅长杨榆坚介绍,全省就业局势稳中向好。截至2020年11月底,全省城镇新增就业246.49万人,完成规划目标的112%;全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人数总量达1515.52万人,就业规模创下新高。
通过“贷免扶补”和创业担保贷款扶持高校毕业生、下岗失业人员等10类人群创业52.03万人,发放贷款617.2亿元,带动(吸纳)就业137.8万人,创业带动就业倍增效应明显。累计发放创业担保贷款突破1000亿元,成为全国第三个贷款总量突破千亿大关的省份。
通过持续加大重点群体就业帮扶力度,五年累计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就业58.77万人,高校毕业生总体就业率保持较高水平。
积极开展多层次引才引智活动,建立了5个柔性引才基地,连续5年举办“云南省国际人才交流会”,设立省外招才引智工作站,汇聚天下英才服务云南。
同时,紧扣“农民工工资基本无拖欠”目标,抓实治欠保支工作,累计帮助18.21万劳动者补签劳动合同,为27.93万劳动者追发工资等待遇26.86亿元,有力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
人社部门还在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设立658个服务站(点)、471个服务窗口;认定2451个就业扶贫车间,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开发44.31万个乡村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就业。累计实现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318.19万人,转移率达70.7%。做好技能扶贫,让群众手上有技能。建立“横跨9部门、连通省市县”的技能扶贫工作机制,深入实施“技能扶贫行动”,累计培训贫困劳动力609.53万人次。
减少企业社保支出450亿余元
截至11月底,全省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达3923.48万人,基本实现各类群体全覆盖,三项基金累计结余1779.83亿元,比“十二五”末增长90%,可持续能力进一步增强。
社保待遇稳步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达到108元,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实现“16连调”,工伤保险三项长期待遇标准实现“15连调”,失业保险金平均标准比“十二五”末提高47%。
五年累计支付养老、工伤保险基本待遇3948.62亿元,惠及730余万人。按照党中央和国家决策部署,在调整降低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率的基础上,云南省实施了更大规模、更大力度的调整缴费基数、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等政策,五年共减少企业社会保险费支出450.49亿元。(记者夏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