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与怒江州共建民族团结进步联盟
2020-12-30 08:03:10      来源:昆明信息港

昆明信息港讯(昆明日报 记者王姗) 昨日,《昆明市怒江州共创民族团结进步联盟框架协议》(以下简称《协议》)签约仪式在昆明市民族宗教委举行。

根据《协议》内容,昆明市和怒江州结成“创建联盟”,以党建引领、积极作为,优势互补、共建共赢,供需结合、精准对接为共建原则。同时,双方将建立联席会议机制、信息互通机制、结对帮扶机制,每半年召开1次会议、开展1次调研,加大昆明市各区(县)对怒江州4县市的帮带合作力度,合力推进创建工作。此外,双方将围绕机制体制联建、社会治理联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联建、基层组织联建、人才建设联抓、重点工作联动、品牌形象联树等内容展开合作,共同开创两州(市)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新局面。

2019年12月9日,国家民委正式命名昆明市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昆明市现已成功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12个,其中,3个自治县先后创建成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县”。目前,昆明拥有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单位70个,全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567个,各级命名示范创建单位达2135个。2018年,怒江州全面开启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截至目前,全州先后有8个集体和18名个人分别受到国务院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模范个人表彰;4个国家级、181个省级、314个州级(含38个示范户)、9039个(含8345户示范户)县级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区(单位)被分级命名。


编辑: 曾子芮 责任编辑: 劳学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