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4日早间,市场监管总局发布消息称,近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根据举报,依法对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实施“二选一”等涉嫌垄断行为立案调查。
就在不久前,阿里、阅文、丰巢才刚因收购未依法申报而被罚。刚刚结束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也着重强调,要强化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一时间,“反垄断”话题大热。
而针对市场监管总局对阿里“二选一”等涉嫌垄断行为立案调查一事,阿里方面回应称,将积极配合监管部门调查,目前公司业务一切正常。
在过去的十年当中,快递、外卖、手游、共享单车、移动支付、网约车等新兴事物随着我国移动互联网的发展以及互联网企业的不断进取努力走进了千家万户,给我们的生活带来极大的便利。但相对于传统行业,互联网平台经济领域因突破经营地域限制、时间限制、消费环境限制,很容易产生垄断的冲动,孕育“一家独大,赢家通吃”的商业模式,比如常见的“二选一”、大数据“杀熟”等问题。
由于互联网具有“破坏性创新”的一面,一旦形成垄断之势,必将会对创新形成新的压制。如今,随着互联网领域的逐渐成熟,已不再是市场进入阶段,而是已经渗透到生活的方方面面,进入相对成熟阶段。相关产业规模巨大、巨头多、跨国企业多,因此反垄断才会被提上议程。
今天的人们,已经离不开在线搜索、在线商务、社交网络和社交媒体、移动应用商店、移动操作系统、数字地图、云计算、语音助手、网络浏览器、数字广告……而这些新兴经济领域面临的监管难度、监管的复杂程度,也是从未有过的,是各国共同面临的重大而迫切的课题。
我国是公认的全球数字经济发展较为领先的国家之一,为了增强反垄断法律制度的可操作性和可预期性,今年1月2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反垄断法〉修订草案》,关于互联网行业反垄断相关内容也被写入其中。同时,出台《禁止垄断协议暂行规定》《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暂行规定》《经营者集中审查暂行规定》等3部规章,制定《经营者反垄断合规指南》等5部指南,细化相关反垄断法律制度,对互联网等新经济业态法律适用问题有针对性地作出规定。
11月10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反垄断指南》,目前已经完成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正在根据征求意见情况进行修订。
加强对互联网平台经济的监管,并非不要市场,而是为了更好地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实现“有效市场”与“有为政府”的有机结合。此次对阿里巴巴的调查,是我国在互联网领域加强反垄断监管的一项重要举措,有利于规范行业秩序、促进平台经济长远健康发展。线上经济凭借数据、技术、资本优势也呈现市场集中度越来越高的趋势,市场资源加速向头部平台集中,关于平台垄断问题的反映和举报日益增加,显示线上经济发展中存在一些风险和隐患。
此次立案调查,并不意味着国家对平台经济鼓励、支持的态度有所改变,恰恰是为了更好规范和发展平台经济,引导、促进其健康发展,以期为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做出更大贡献。相信通过加强反垄断监管,能够消除影响平台经济健康发展的障碍,平台经济也将迎来更好的发展环境。
纵观互联网经济发展史,反垄断为行业健康发展扫除了很多障碍。从一定意义上说,正是欧美国家通过反垄断制约了微软、IBM等科技巨头,才促使谷歌、苹果、脸书、亚马逊等互联网新锐诞生和成长,并为行业带来强劲活力。当前,我国加强反垄断监管,有利于更好激发市场活力,厚植平台企业不断涌现、蓬勃生长的良好土壤。
一枝独秀不是春,百花齐放春满园。此次反垄断调查,是提升互联网企业公平竞争意识和反垄断合规意识的契机,也是开启平台经济创新发展、有序发展、健康发展的机遇。在未来,随着监管对于互联网领域垄断现象的关注,反垄断调查可能会呈现一种较为常态化的趋势,不仅仅是阿里,越来越多的互联网巨头都需要应对这样的政策监管。此次阿里巴巴接受反垄断调查,最终调查的结果,对于之后互联网反垄断的进程将会有一定的标杆意义。(昆明信息港评论员 段秋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