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拟奖补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企业2549万元
2020-12-17 08:02:40      来源:昆明信息港

昆明信息港讯(昆明日报 首席记者廖兴阳)昨日,昆明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发布《关于昆明市2019年-2020年9月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市级奖补资金分配方案的公示》,昆明拟对27家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企业给予奖补,资金总额逾2549万元,以加快昆明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快速发展。

按照《昆明市加快推进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意见》,对在昆明市投资建设、通过验收,且对社会运营、接入市级新能源平台的充换电设施、集中式充换电示范站等给予财政补贴。其中,对公用或专用充电设施,按照直流充电设施250元/千瓦、交流充电设施100元/千瓦的补贴标准给予一次性建设补贴。对在主要街道路边、旅游景点、交通枢纽等地建设的集中式充换电示范站,按照20万元/座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

此次符合申报条件的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企业共27家,涉及98个站点(含示范站54座)、1349个充电桩。按照交流充电桩100元/千瓦、直流充电桩250元/千瓦、集中式充换电站20万元/个的标准给予补贴。

为公平、公正、准确有效地补贴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企业,各县(市)区、开发(度假)区发改部门会同相关机构,对申报企业的真实性、有效性进行合规性审查,对项目完成情况现场核查。昆明市新能源汽车运营信息管理及服务平台根据入网数据,再次对站点(含示范站)、充电桩进行核查。对符合奖补规定的,报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决定对27家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企业给予奖补,奖补资金共计2549.23666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为构建良好、稳健的产业发展环境,向用户提供安全稳定的充电服务,上述部门将在3年内不定期对获得补贴企业的充电基础设施进行核查。发现弄虚作假、骗取财政补贴资金,查实后将收回全额补贴资金,并对企业实施联合信用惩戒;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此次公示为期5个工作日(12月16日-12月22日),如有异议可向市发展改革委(0871-63960651)、市财政局(0871-63550711)进行电话反馈。

编辑: 袁鸿凯 责任编辑: 孙红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