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出台新规 确保“民告官能见官”
2020-12-15 07:57:26      来源:昆明信息港

昆明信息港讯(昆明日报 记者李丹丹)昨日,云南省委宣传部、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高级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对日前施行的《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行政审判工作的决定》(下称《决定》)有关情况进行介绍。《决定》将有效遏制目前行政诉讼中存在的“告官不见官”“出庭不出声”现象,从而更加有力地保障公民合法权益。

据介绍,11月25日,云南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决定》,并于公布之日起施行。《决定》明确规定,涉及食品药品安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等重大公共利益的案件,涉及土地房屋征收、移民搬迁安置、旧城改造等社会关注度高或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对于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重大人身、财产权益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登记案件,以及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有利于化解行政争议的其他案件,人民法院可以通知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决定》还对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比例作了原则要求。

近年来,云南持续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取得了成效。来自省高级人民法院的数据显示,全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由2015年的47.97%上升至2019年的60.07%。

编辑: 袁鸿凯 责任编辑: 孙红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