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一市民遗失手机 特警快速帮忙找回
2020-12-03 15:21:07      来源:昆明信息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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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信息港讯 记者合宇聪 记者从昆明市公安局特警支队五大队获悉,日前,市民任女士在盘江东路散步时,不慎遗失手机,发现手机遗失后,她立即借朋友的手机回拨自己的电话,却发现被人挂断,于是任女士报警求助。

五大队25号车组了解情况后,立即带领报警人进行寻找。由于任女士的手机开启了定位功能,根据定位并结合任女士手机自带的系统远程操作功能,任女士获得了手机的大概定位和拾捡人像图片。在确定了手机拾捡人郑某的位置后。民警立即带领失主前往该地点,经走访发现了疑似拾捡手机的男子。民警立即上前对其进行身份核实并询问,该男子承认身份并表示确实捡到一个手机。

经民警教育,郑某归还手机,经我车民警和失主确认手机为遗失的手机。拿着失而复得的手机,任女士对车组再三表示感谢。

记者咨询了律师,律师表示:捡拾他人遗忘物,拒绝归还的,属于侵占行为,一般数额达到三千元以上就涉嫌侵占罪。《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侵占罪属于自诉案件,可直接向法院起诉。

编辑: 劳学丽 责任编辑: 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