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立州擦亮“滇中翡翠”底色 楚雄州积极推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州”创建
2020-12-03 08:35:08      来源:云南日报

11月30日,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表彰授牌活动在北京举行。生态环境部对87个第四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35个“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和10个“2018—2019绿色中国年度人物”获奖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授牌。楚雄彝族自治州获“第四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州”称号,楚雄州大姚县被命名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

近年来,楚雄州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和“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发展理念,以建设最美中国彝乡、打造“滇中翡翠”和全省生态文明建设先行示范区为目标,深入实施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州规划和楚雄州“1133”发展战略,坚决打赢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和饮用水源地保护等七个标志性战役,全州生态环境质量和生态文明建设水平不断提升。 

今年,随着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州”各项指标全面达标,楚雄州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改善,生态文明理念深入人心,在“生态立州 绿色发展”战略的指引下,“滇中翡翠”的成色被越擦越亮。

高位推动创新机制  开创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新局面

每一份荣誉的背后,都有着坚持不懈的投入与付出。

2018年1月11日,楚雄州委九届三次全会提出了“1133”发展战略,将打造全省生态文明建设先行示范区列入其中,切实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重大民生工程和重大发展问题来抓,要求全州上下在今后一段时期内,在打造全省生态文明建设先行示范区上取得实质性突破。2018年9月,在楚雄州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明确提出楚雄州要着力打造“滇中翡翠”,努力把楚雄建设成为全省生态文明建设先行示范区和全省最美丽州市之一。

在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的征程中,楚雄州始终高起点谋划、高标准要求、高质量推进,成立了由州委书记、州长任双组长,州委常委、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州政府副州长、州政协副主席等相关领导为副组长,全州各有关部门相关负责人为成员的生态文明州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构建“党政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该州先后出台了《关于努力成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实施意见》《楚雄州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楚雄州打造全省生态文明建设先行示范区行动计划》等系列政策文件,印发实施《楚雄州省级生态文明州建设规划(2017-2020年)》《楚雄州“十三五”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规划》《楚雄州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等,为全州生态文明建设奠定坚实基础、厚植发展后劲。

特别是近年来,楚雄州先后制定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指标体系、目标体系,将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纳入党政综合绩效考核,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在党政综合绩效考核的权重达到23%,充分调动了领导干部抓好抓实生态文明建设的主动性。

2019年,楚雄州通过开展“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大比拼,全州生态文明创建活力不断迸发,在生态文明示范创建方面实现创优争先,全州9个县市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县市通过考核验收公示,103个省级生态文明乡镇创建全覆盖;楚雄市获“全国绿化模范单位”称号,双柏县成功创建2019年“全国森林康养基地建设试点县”“第七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中国天然氧吧”,2020年大姚县被命名为“云南省美丽县城”。此外,楚雄州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在全省16个州市中被考核为第一名。

生态改善、环境宜居赢得了诸多殊荣,更赢得了老百姓的称赞。截至2019年,楚雄州林地面积达3341.2万亩、森林面积2906.1万亩,均居全省第二位;森林覆盖率从2015年的63.5%上升到2019年的68.01%;10县市空气优良率达99.7%,州府所在地楚雄市空气质量优良率连续两年保持100%,城乡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进一步增强。

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引领绿色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围绕坚决打赢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和污染防治保护等7大标志性战役,近年来,楚雄州聚焦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全面彻底如期抓好各类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持续推进城镇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大力改善城乡生态环境质量,建设美丽楚雄。面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州创建的9项申报条件、34项建设指标,楚雄州已全面达标。

在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和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中,楚雄州涉及38个问题,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改。全州林草覆盖率高达79.88%,“两屏两带多点”生态安全屏障进一步筑牢,截至2019年底,全州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和氨氮4项主要污染物约束性指标排放量全部完成云南省下达的目标任务,重金属排放量削减提前1年超额完成省下达的目标任务,主要约束性指标全面完成。

2019年,国家和省级控制断面水体优于Ⅲ类比例达84%,25个县级及以上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全州10县市城区空气环境质量总体优良率达到99.7%,森林覆盖率达68.01%……天蓝、地绿、水清的优美环境已成为楚雄州最靓丽的名片。

与此同时,发挥生态环境保护的倒逼作用,推动经济结构转型升级、新旧动能接续转换,在高质量发展中实现高水平保护、在高水平保护中促进高质量发展,楚雄州产业生态化和生态产业化的生态经济体系初步形成,打造绿色能源、绿色食品、健康生活目的地“三张牌”成效明显。2019年,楚雄州新材料与绿色能源产业实现增加值27.4亿元;“绿色食品牌”八大重点产业综合产值405亿元,增长11.97%;高原特色农业和绿色食品制造产业实现增加值244.35亿元,增长7%,占GDP的比重达19.5%,已成为楚雄州第一大支柱产业;旅游总收入达到594.8亿元,旅游文化产业实现增加值60.5亿元,生物医药和大健康产业实现增加值65.62亿元,占GDP的比重超过5%。

“成果取得不易,更要巩固好。生态文明建设永远在路上。”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莫绍周表示,下一步,楚雄州将以创建成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州为契机,持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工作,不断夯实和提升楚雄州的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水平,全力打造“滇中翡翠”和全省生态文明建设先行示范区,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对优美生态环境的需要。(云南日报 记者吕瑾 秦明豫)

编辑: 合宇聪 责任编辑: 曹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