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0日,云南省商务厅发布公示文件,拟给予18家大型商场减免租金补助。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商务厅 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支持住宿餐饮业复工营业加快发展12条实施意见》(云财外〔2020〕22号)精神,拟对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为入驻的住宿、餐饮企业减免租金的大型商务楼宇、商场、步行街等城市商业综合体进行奖补。
现将符合条件的企业名单进行公示。
符合奖补条件的大型商场(企业)名单
昆明市(10)
云南鑫利来实业有限公司
昆明恒颖地产有限公司
昆明市之江置业有限公司
昆明南亚风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昆明晟鹏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昆明尊良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王府井滇池小镇商业(昆明)有限公司
昆明东润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昆明云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昆明顺城若普商贸有限公司
曲靖市(1)
曲靖万达广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红河州(3)
弥勒吉盛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弥勒市瑞丰商业营运管理有限公司
红河州国有资产(持股)经营有限公司
西双版纳州(1)
景洪西双十贰城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丽江市(1)
丽江裕祥商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普洱市(1)
普洱雅韵资产营运服务有限公司
迪庆藏族自治州(1)
迪庆州宏鑫商业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公示时间10天(2020年11月30日—12月9日),如有异议,请于2020年12月9日前书面反馈。
地址:昆明市北京路175号云南省商务厅1304室(商贸处)
省商务厅电话:0871—63135027
监督电话:0871-63210131
省财政厅电话:0871-63956039
省文化和旅游厅电话:0871-64608552
如何奖补?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商务厅 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支持住宿餐饮业复工营业加快发展12条实施意见》:
报经省商务厅合规核定,营业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入驻商户300户以上的大型商务楼宇、商场、步行街等城市商业综合体,2020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为住宿、餐饮企业减免租金超过30天且减免比例为50%以上的,按租金实际减免额的20%进行补助,每户商业综合体补助金额不超过500万元。(来源:云南省商务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