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进一步营造教育教学良好环境的实施意见》(下称《实施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一直以来,教师群体除了分内的教育工作,还有一些其他的额外的事项,如:教学骨干教师被抽调到机关参与和教学无关的工作、学校师生被安排去突击完成某项填写表格的任务、只有参与某项与教学无关的活动才能获得教学奖评资格……这些,都给教师群体造成了不必要的“辛劳”。这次印发的《实施意见》中,明确提出了许多的“不得”,就好似给了教师一个“护身符”,可以挡住一些与教育教学无关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风带来的负担,让教师可以轻装上阵,心无旁骛地专注于教学工作;值得点赞!
当然,要想真正做到给教师减负不能单靠文件的印发,要避免口号喊得震天响、行动起来轻飘飘,只流于表面的形式主义,必须拿出更实际、更高效的现实举措。
一方面,要严格清理与中小学教育教学无关的事项,严格控制以中小学教师为对象的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数量,要精简规范各类填报工作,该合并的必须合并,避免重复开展;要从体制机制上做好设计,充分考虑区域、城乡、学段等特点,加强调查研究,因地制宜,避免“一刀切”,找到符合实际的落实办法,切实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突出问题。
另一方面,要明白教育的意义以及学校的价值,协调好学校管理与教育教学的关系,严格规范行政管理行为,明确学校的正当权利;对于相关部门实施的非教学事务,要赋予基层学校和教师正当的拒绝权。各级各部门、社会各界要形成合力,深化教育领域的“放管服”改革,强化第三方评价督导和事中事后监管,实实在在为教师松绑减负。
“师者,传道受业解惑也。”教师的职责就是教书育人。只有让教师真正做到凝神聚力,全心教学,才能为国家的现代化进程培育更多创新型优秀人才。(昆明信息港评论员 周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