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港时评】长租公寓连续爆雷,租赁住房需谨慎
2020-09-23 19:34:45      来源:昆明信息港

对于很多上班族来说,租房子是件大事。不仅要考虑通勤时间长短、租金高低,最重要的还有要住的安全、安心。自打“房住不炒”推出以来,随着各地租房需求的快速上涨,不少大资本便开始盯上了原先分散经营的城市租房市场,也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各种长租公寓品牌如雨后春笋般涌现了。这本来是件很好的事情,长租公寓是一个有效的手段,它能有效地缓解整个市场的信息不对称现象,对于提升租房的水平,让更多的人能够租到更靠谱的房子,有着非常积极的作用;它将房地产、业主、租客连接起来,可以有效地盘活房地产的库存。

但就在最近,长租公寓市场再次出现了爆雷潮,引起社会广泛关注讨论。杭州友客的爆雷在行业引发了蝴蝶效应,包括杭州市场的巢客公寓、趣居等大小中介在内,上海、成都、武汉、广州等多地长租公寓“爆雷”。作为近年来广受异乡工作者欢迎的长租公寓,却在全国范围频繁爆发“租金贷”、“高收低租”、拖欠房租、随意涨价、爆雷、跑路等问题。房东委屈,租客更委屈。一时之间,许多人对长租公寓谈之色变,长租公寓已然变成一个贬义词。

说实在的,面对着长租公寓的集体爆雷完全都是意料之中的事情,为什么这么说呢?其实早在2018年杭州鼎家爆出“爆仓”事件的时候,我们就已经在讨论长租公寓企业可能面临的风险问题了。那么为什么长租公寓频频出现“爆雷”事件,那么多钱都去哪里了?据了解,公寓托管公司通过这种非法集资的手段,聚集到大量资金用于其他投资,一旦投资失败,资金周转不过来,公寓“爆雷”自然就发生了。顶着政策利好,借助资本之力急速扩张逻辑,一心想先“跑马圈地”再收割用户,既缺乏有效盈利模式支撑,又频频上演“高进低出、长收短付”等市场恶性竞争,如此急功近利,稍微理智一点的人都能想象得出,这样的“长租公寓”发展模式,注定不能长久。换言之,一定发展模式不可持续,那么问题就是注定的,只是早晚而已。

为了应对近期出现的长租公寓“爆雷”事件,提高住房租赁立法质量,住建部9月7日发布“关于《住房租赁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明确租赁企业、房产中介不得违规提供金融产品和服务。房子里残存的甲醛危及租户健康,租约未结束房东就涨租金,租赁合同还藏着一份租金贷款合同……等近几年租房市场兴起的诸多乱象,也都在其中有所回应:出租住房的室内装修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不得危及承租人的人身健康;租期内,除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情形外,不得单方面提高或者降低租金;住房租赁企业不得以隐瞒、欺骗、强迫等方式要求承租人使用住房租金贷款。征求意见稿从租赁出租和承租、租赁企业和经纪活动监管等方面对租赁市场的主体行为进行了规范和约束,能有效规范市场秩序,推动租赁市场监管制度化、常态化。

作为同是受害人的房东和租客,租赁住房都需谨慎,避免掉坑踩雷。

作为房东,要保证自身的权益,建议在合同中尽可能多收取租金,最好将租金的支付方式约定为押一付三;房东与平台签订合同时仔细阅读违约条款,若不利条款较多的,可进行谈判争取修改;不要与长租公寓平台签订授权委托书,而是签订居间协议,仅由中介来推荐租客,但房屋租赁合同仍是由房东与租客签订,且约定明确,若房东不能按时收取到租金,有权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在长租公寓平台爆雷后,房东若未拿到租金,可通过法律程序进行维权,向法院起诉,主张相应的违约金及因此造成的损失。

作为租客,选择长租公寓时,要先了解这家企业的实力和口碑,签约前要查一下企业负责人名下是否有相关长租公寓“爆雷”情况;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需看清支付条款,一次性支付6-12月甚至两年以上的风险较大,建议选择一个月一付或者三个月一付;看清楚和平台签的合同性质,尽量与房东直接签订协议,约定租金交付形式时,尽量约定把租金交付到房东这里并留下交付凭证。租客如有损失,可通过法律途径向平台主张,平台最终破产的,租客可向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

房东和长租公寓方、长租公寓方和租客,各自的合同上都需要写明“租客缴纳房租的周期和房东收到的周期应该一致”;签订租房合同,应采用合同范本,谨防陷入“租金贷”。(昆明信息港评论员 周姝雅)

编辑: 戴云 责任编辑: 江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