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如何加快青少年校园足球发展?昆明市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如何管理?昆明市校园足球竞赛如何管理?9月22日,昆明市教育体育局发布3个公告,将围绕校园足球分别举行3个听证会。凡在昆明市居住或工作且满18周岁的公民,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均可向昆明市教育体育局报名,申请作为听证代表,报名截止时间为9月28日下午5点。具体报名方式等信息,可通过昆明市教育体育局网站查看。
《昆明市加快发展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征求意见稿)听证会
举行时间:10月13日(星期二)上午9点
义务教育阶段足球课开课率达100%
主要目标
《昆明市加快发展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提出,到2025年,昆明市将建成普及程度更广泛、特色引领更明显、条件保障更有力、竞赛体系更完善的校园足球发展体系。全市义务教育阶段足球课开课率达100%,高中阶段学校开设足球选修课,校园足球人口逐年増长;建成1个国家级、2个省级校园足球试点县、200所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增加100块足球场地(设施),实现每个校园足球特色学校至少有1名足球专业的体育教师,对校园足球特色学校的管理人员、体育教师开展全员培训;建立校园足球三级竞赛体系,年度参赛学校达200所以上、学生达4万人次以上。
每个足球特色学校都有一块足球场地
主要工作
昆明市将逐步推进足球教学课程建设。根据国家校园足球教学指南,参照中小学校园足球教材,结合昆明实际,借鉴融合校园足球先进理念和经验,加强校园足球本土课程研发力度。将足球作为学校体育课必修内容,2019年起到2020年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每周开设1节足球课;高中阶段学校每两周开设1节足球选修课,全年不少于16课时。将足球学习情况纳入综合素质评价参考和中学学业水平测试范围。
加快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建设。根据“立足长远、因地制宜,统筹兼顾、合理匹配,注重衔接、便于升学,做好存量发展增量”的原则遴选布局特色学校,接6:3:1的比例构建昆明市小学、初中、高中(含中职)校园足球梯形发展架构。
强化校园足球场地(设施)建设。把校园足球场地建设纳入“十四五”规划,通过新建、改扩建、共享和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实现昆明市每个足球特色学校都有一块足球场地。加快校园足球师资队伍建设,通过招聘、选调、人才引进等方式配齐补足体育教师,适当增加足球专业教师。足球专业教师不能满足教学需要的,通过外聘、走教和购买社会服务等途径解决。积极引进达到国家足球教学资质认定的外籍足球教练到昆明市开展足球专业培训、教学、训练等工作,校园足球试点县要有一定比例的外籍足球教练。
完善校园足球竞赛体系,建立并完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的足球竞赛机制,校级、县(区)级、市级间纵向递进小学、初中、高中(含中职)间横向竞争。完善校园足球青训体系,把发展青少年校园足球作为深化学校体育改革、培养全面发展人才的重大举措,普及校园足球,促进青少年全面发展,同时建立昆明市校园足球各级别最高水平代表队。
畅通足球特长生成长通道。协调与大专院校、职业足球俱乐部为龙头的高中小学足球梯队建设的运行机制,畅通足球特长生培养和输送通道。结合现行招生政策,完善体育传统项目学校招生办法,足球特长生实行特色学校或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对口招生,初中学校招生不受划片入学限制,高中学校招生增加足球项目指标。
鼓励社会力量多渠道参与。充分发挥昆明市足球协会,驻昆高校、职业足球俱乐部在人才培养方面的优势,做好昆明市校园足球“满天星”足球人才培训工作,挖掘培养优秀足球后备人才,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及社会组织开展有利于校园足球发展的公益活动,设立青少年校园足球发展基金吸纳社会资金。强化校园足球社会氛围,在学生中掀起爱足球、看足球、踢足球的热潮,根据幼儿年龄段特征开发幼儿足球游戏项目,让幼儿享受足球乐趣,培养足球兴趣。
《昆明市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听证会
举行时间:10月13日(星期二)下午2点
每周开设1节足球课
申报条件
根据《昆明市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管理办法(试行)》,昆明市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实行审定命名制度,每三年为一个周期。
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申报条件是:(一)学校重视学生足球项目工作,有健全的校园足球组织管理机构。(二)学校体育场地、器材设施及体育师资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配备标准,并具备开展校园足球课余训练的场地、器材及师资。(三)学校必须保证学生每天有一小时体育活动时间,且每周开设1节足球课;全体学生必须学会足球运动健身手段与方法,并初步掌握足球项目运动技能。(四)学校有班级、年级、校足球项目运动代表队,全校足球项目运动形成制度,并将足球项目列为运动会比赛项目。(五)学校足球项目代表队课余训练经费有保证。
训练每周不少于3次
目标要求
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应从学校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开展形式多样的校园足球活动,足球运动项目要与体育课教学、课外体育活动密切结合。要组建校级、年级的足球运动项目代表队,有计划地组织班级、年级、校级之间的竞赛活动,要积极组织参加省、市足球运动项目竞赛比赛和各类活动。
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必须提供本足球运动项目常年训练的场地、器材等设施。要针对足球运动训练队实际情况制定科学的年度、阶段、周训练计划。训练时间每周不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2个课时;假期集训时间不少于假期总天数的1/3,每天训练时间不少于4小时。同时,应为昆明市教育体育局代表队参加全国、全省各级比赛积极输送队员;积极向昆明市青少年足球精英梯队推荐和输送足球后备人才。
校园足球特色学校要密切配合,在每年的招生中对足球特长生要有专门的招生计划,切实做好校园足球特色学校招收足球特长生选拔工作。同时,要注重专业教师队伍的师资培训。
市级每年补助10万元
考核奖惩
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实行动态管理。昆明市教育体育局每年组成检查考核小组对校园足球特色学校进行检查和量化评估,并根据量化评估结果兑现工作经费补助。自命名当年开始,给予每个国家级、省级命名的市级直属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市财政每年补助10万元,县(市)区级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市财政连续三年每年补助5万元,市教育体育局对考核连续三年评定为优秀的校园足球特色学校给予表彰。
《昆明市校园足球竞赛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听证会
举行时间:10月14日(星期三)上午9点
为所有参赛学生买运动伤害保险
竞赛管理
根据《昆明市校园足球竞赛管理办法(试行)》,各县(市)、区校园足球的各种竞赛活动要尽可能利用周末、节假日开展,尽可能安排在学校的场地进行。各县(市)、区学校代表队出昆明地区或被选派参加全国或省级校园足球竞赛活动,须经昆明市教育体育局审批备案方可参加。
参加校园足球竞赛的运动员必须是具备全日制学籍且在校就读的学生,并符合竞赛规程中有关“运动员条件”的报名规定。校园足球竞赛裁判员由昆明市足球协会或主办单位选派,原则上是选派经过中国足协或昆明足协裁判员培训的优秀裁判员。依据竞赛规程所设立相关奖项,向获奖球队或队员颁发奖杯、证书或奖品。
校园足球竞赛要认真落实安全责任制。赛事主办、承办单位要保持密切沟通,确保竞赛活动场地、设施、程序、活动方案等符合安全规范要求。承办单位要制定安全工作预案,能及时处理突发事件,比赛现场要安排足够的安保力量和医疗救护人员,保障赛事安全。各参赛学校的领队、教练员应全程参加赛事活动,加强对参赛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并为所有参赛学生购买运动伤害保险,否则不得参赛。(春城晚报 记者李思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