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名男子在云南瑞丽市偷越国境分别获刑8个月
2020-09-16 08:57:09
来源:春城晚报
9月15日,春城晚报-开屏新闻记者从瑞丽市人民法院获悉,今年4月,3名男子在疫情防控期间偷越国境被抓,后经法院审理认定,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
今年4月,谢某某等3名被告人结伙从瑞丽市边境便道非法出境至缅甸,后3人返回中国境内时被抓获。
经瑞丽市人民法院审理认为:
3名被告人在疫情防控期间,无视国家关于出入境管理的法律法规,非法偷越国境的违法行为极大地增加了感染的可能性,给疫情防控工作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身体健康带来诸多风险隐患,情节严重,应酌情从重处罚。
根据刑法第322条等规定,判决3名被告人犯偷越国境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偷越国(边)境罪刑法条文
第三百二十二条:违反国(边)境管理法规,偷越国(边)境,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为参加恐怖活动组织、接受恐怖活动培训或者实施恐怖活动,偷越国(边)境的,处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官提醒:当前国外疫情形势严峻,一旦有人违反我国出境入境管理法法规,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随着境外疫情的快速蔓延,入境人员如瞒报谎报信息造成严重后果的,还将会涉嫌构成妨碍国境卫生检疫罪、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等。不管是中国公民还是外籍人员,违反中国法律一样获罪受罚。(春城晚报-开屏新闻 记者马楠 瑞丽市人民法院供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