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市政协紧扣助推全市开展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这一主题,探索开展了“协商在基层”试点工作,推进政协协商和基层协商有效衔接。昆明市委高度重视,认真听取市政协党组“协商在基层”专题工作汇报,要求市政协党组继续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紧盯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建设阶段性目标,调动好各级政协组织和政协委员的积极性,建言献策、服务大局。截至目前,全市共有8个乡镇(街道)作为省级试点,13个乡镇(街道)作为市级试点;42个街道(乡镇)、112个社区(村)、2个园区(企业)建立了协商议事室,开展协商议事活动520多次,切实将政协制度优势转化为基层治理效能,在助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中取得了初步成效。
主要做法
加强统筹指导
为“协商在基层”提供组织保障
市政协按照“党委领导、政府支持、政协搭台、各方参与、服务群众、促进治理”要求,组织开展“协商在基层”工作。一是及时安排部署。市政协党组书记、主席熊瑞丽及时牵头召开全市政协“协商在基层”工作调研座谈会,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政协工作会议要求,部署交流全市各级政协组织推进政协协商与基层协商有效衔接工作。二是成立工作专班。市政协第一时间成立了工作推进组,由市政协党组副书记、副主席刘绍安牵头抓,秘书长许绍忠任组长具体抓,相关副秘书长、相关专委会、研究室负责人任副组长具体落实,办公室设在市政协研究室,统筹协调,推进相关工作落实。14个县(市)区政协,全部成立了“协商在基层”工作推进组负责落实。三是明确工作目标。市政协“协商在基层”工作推进组先后3次专题研究相关工作,制定了实施方案,提出了“1个总体工作目标,3个具体目标”的总体工作思路及实施方案。“1”个总目标,即发挥政协协商优势,推进政协协商向基层延伸,为基层协商注入政协元素,拓宽委员履职新渠道,广泛凝聚共识,助力我市市域基层治理现代化。“3”个具体目标分别是:开展试点,推进政协协商向基层延伸;加强指导,推动试点工作深入开展;积极实践,打造昆明政协协商品牌。各县(市)区政协按照省、市政协要求,结合各地实际,制定了工作方案及相关文件。
加强工作指导
促进“协商在基层”有序开展
乡镇(街道)没有政协机构,“协商在基层”工作如何开展?为解决这一实际困难,市政协多措并举,推动政协协商与基层协商有效融合。一是出台指导意见。市政协研究制定了《关于开展“协商在基层”工作指导意见》,明确了全市政协系统开展“协商在基层”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目标任务、工作内容和保障措施;从建立组织体系、搭建协商平台、丰富协商形式、确定协商主体、明确协商议题、规范协商成效、转化协商成果、注重总结提升等八个方面进行了规范,为县(市)区政协开展“协商在基层”工作提供了遵循。二是确定“4+2+N”试点模式。市政协及时开展调研,在摸清我市130多个“委员之家”和“委员工作室”情况的基础上,确定了“4+2+N”试点工作安排,即在14个县(市)区全面试点的基础上,确定了五华、盘龙、官渡、宜良4家县(区)政协作为重点试点县区,每个重点试点县区确定2个乡镇(街道)作为试点单位,其他县区政协至少确定1个乡镇(街道)开展试点工作,共确定试点乡镇(街道)23个。三是充分发挥指导作用。加强与县(市)区政协的沟通联系,制定了《昆明市政协“协商在基层”工作推进组领导分工》,明确了工作推进组责任,指定工作推进组组长、副组长对试点县区进行包点指导。自“协商在基层”活动开展以来,省、市政协工作推进组领导及成员,分别深入宜良、石林、西山、官渡、五华等县区政协基层协商现场,观摩指导基层协商活动,对好的经验及做法,及时向全省、全市宣传推广。
发挥政协优势
推动“协商在基层”规范运行
市政协充分发挥政协专门协商机构作用,制定议事规则,推动“协商在基层”规范运行,把政协制度优势转化为参与基层治理的效能。一是搭建好协商议事平台。按照“不建机构建机制”的原则,以“有组织、有场所、有设施、有标识、有制度、有活动”的“六有”标准,指导县(市)区依托政协“委员之家”“委员工作站”以及各乡镇(街道)、村(社区)议事室等,通过加挂“协商在基层协商议事室”的牌子,作为政协协商与基层协商有效衔接的平台。二是做好协商议题征集。聚焦党政工作的要事、民生改善的实事、社会治理的事确定协商议题,体现“小切口、大作为,紧贴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难事实事,通过党委交题、政协选题、委员荐题、向群众征集等形式,经过广泛征集、综合各方意见的基础上确定协商议题。三是确定协商主体。住当地省市区政协委员、人大代表、基层党组织负责人、智库专家和专业人士为固定协商成员,再根据协商议题合理确定参加人员,体现广泛性和代表性。四是丰富协商形式。可以采取院坝协商、广场协商、现场协商等。在协商过程中,尽量让各方充分交流沟通,能当场解决的事项当场给出解决办法。对当场不能解决的,由政协形成协商意见,报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决策参考。
工作成效
为基层群众利益表达提供新的平台
社会治理的重点在基层,难点在城乡社区,而最基层的政协组织只到县级。为了离人民群众更近,联系群众更密切,听取群众诉求更方便,解决群众问题更直接,市政协积极探索,按照推进基层协商民主的工作部署,在乡镇(街道)、村(社区)建立起包括“两代表一委员”工作室在内的一系列协商载体,开展了灵活多样的协商活动。同时,充分运用互联网、QQ、微信等新媒体,开展内容丰富的网上民主协商活动。如,官渡区政协依托区委统战部指导建立的基层民主协商议事会,充分发挥政协委员在基层协商中的桥梁纽带作用,把基层协商与“群众需要、书记吹哨、部门报到”等工作相结合,融入基层多维社会治理。石林县政协指导板桥街道建立“云端面对面直通车”,政协委员与网民指尖对话、征集协商议题线索、倾听社情民意。
为凝聚社会共识提供新的渠道
人心是最大的政治,共识是奋进的动力。市政协充分发挥“重要阵地”“重要平台”“重要渠道”作用,通过“协商在基层”工作,把党的主张转化为社会各界的共识、在各界群众中传播共识,为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厚植政治基础、社会基础。如,晋宁区昆阳街道月山社区东门小区存在巷道污水堵塞、路面破损、河道不整洁、绿化带不协调等亟待解决的社会治理问题,区政协调研组组织政协委员下沉到一线,与相关部门、群众代表一起在月山社区召开基层协商会议,从各自专业的角度提出真知灼见,引导居民自觉关注、重视、参与家园建设。盘龙区拓东街道政协联络组把“协商在基层工作”与解决民生小实事进行有机结合,把明通巷47号院公厕修建纳入协商议题,5次组织居民代表召开会议进行协商,形成以社区搭台、居民自治的方式建设公厕的协商意见,达到了居民自己的事情自己管、自己的事情人人关心的效果。
为基层群众参与社会治理提供新的途径
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是人民民主的真谛。市政协坚持协商于民、协商为民,在“协商在基层”工作中,引导参与主体通过理性表达、彼此说服,最终相互达成共识,增强了群众参与公共事务管理、共建家园的积极性。如,宜良县政协把“宜良历史文化街区建设”作为“协商在基层”优先协商事项,政协委员、文史专家、智库专家、部门负责人、街道干部和群众代表等,一起到工地现场协商,为宜良历史文化街区建设出谋划策。西山区“西华小区楼栋单元安防设施提升改造”协商活动中,20名协商议事代表包含了政协委员、街道社区干部、网格长代表、楼栋长代表、党员代表、居民代表、居务监督代表、单位代表和区党政有关部门负责人,其中来自社区的各方代表占比50%,保证了协商议事的广泛性、真实性。
为解决基层社会治理难题提供智力支持
政协委员具有良好专业素质和界别代表性,有利于解决跨区域、跨领域的社会经济问题,能够成为社会治理的思想库、人才库和智囊团。如,五华区圆通社区初地巷15号老旧小区内无盲道、路面不平、积水、出行不便等问题突出,经过政协委员、人大代表、物业管理委员会代表、居民代表等充分协商议事,达成改造共识。寻甸县政协“协商在基层”协商议事室及时把江格村村内道路硬化建设作为协商议题,提前了解项目资金情况,开展实地调研,从专业角度提出建议,促进协商各方达成共识、汇聚力量。(远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