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云南省直机关开展“寻标对标达标创标”行动,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弘扬“跨越发展,争创一流;比学赶超,奋勇争先”精神具体化、项目化、实体化的重要举措。省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严格按照省委、省直机关工委关于深入推进“四标”行动的安排部署,认真组织学习研究,狠抓贯彻落实。
强化政治引领是推进“四标”行动的思想关键。加强政治建设,把握政治方向。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通过党建引领,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检察自觉推进“四标”行动,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在检察机关系统性、重塑性、根本性变革和构建“四大检察”“十大业务”法律监督新格局背景下,自觉适应新变化,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好“四标”行动的政治方向。注重结合,形成协同效应。把深入推进“四标”行动与创建“云南模范机关”有机结合,不断加强政治建设,发挥政治引领作用,推动省检察院机关党的建设与检察业务工作双促进,推动云南检察各项工作整体上台阶,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高检院工作要求全面落地落实。加强领导,压实责任。注重加强对“四标”行动推进工作的领导,切实扛起抓党建的主体责任,作为党组书记切实履行抓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层层压实第一责任人和“一岗双责”责任,形成党组带头研究和推动“四标”行动,机关党委组织、督促、落实“四标”行动任务,各支部具体组织实施条线短期、中期年度追赶目标任务计划的整体联动工作格局。
开展科学“寻标”是推进“四标”行动的坚实基础。吃透精神,找准定位。结合检察机关职能职责、业务工作布局,结合各项业务核心数据、综合业务部门和综合部门考核标准与要求、工作内容的不同特点,充分掌握近年来各业务条线、部门考核的主要核心数据、指标完成情况及各项业务在全国检察系统省级院中的位次情况和差距,深入分析研究形成差距的原因,为科学“寻标”,制定符合云南检察工作发展实际的“四标”行动方案理清思路。突出重点,兼顾全面。在审议省院“四标”行动方案时,既把省检察院机关各项业务工作、综合工作全部纳入“寻标”范围,又突出重点,把贯彻落实省委关于制定规划提升云南检察队伍素质的指示,作为全国“寻标”赶超的首要目标任务进行安排,制定了突出重点,兼顾全面的“四标”行动实施方案,为推进“四标”行动奠定了基础。加强沟通,科学“寻标”。加强与各内设机构党支部班子沟通、交流,探讨各支部条线“寻标”问题及年度目标任务计划和3年赶超目标任务计划设定。同时,认真落实省直机关工委对省检察院“四标”行动督导后所提的要求,在各业务条线及综合类工作“寻标”及追赶指标的拟定中,科学“寻标”。
实现深度融合是推进“四标”行动的措施保障。坚持党建主导引领。坚持把党建主导引领认真谋划好,通过机关党委、党支部向党员同志讲解好、宣传好、发动好,使之内化于心,思想上理解、认同,激发广大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激情。立足部门岗位特点,积极为“寻标”和拟定年度追赶、赶超目标任务计划建言献策,为科学制定推动云南检察工作创新发展具体举措发挥集体智慧的力量。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注重调动广大党员干部行动上参与支持的积极性,注重指导各内设机构围绕实现各条线、部门拟定的追赶、赶超年度目标任务计划积极作为,发挥好每一名党员干部岗位职能作用,推动云南检察工作不断创新发展。加强统筹推进落实。注重发挥机关党委统筹协调,督促推进落实的积极作用。对行动推进不力的部门加大督促力度,促使其认真整改,确保整体协调、平衡发展。同时,注重统筹推动各部门围绕有利于“四标”行动目标任务计划完成,切实制定具有该部门业务、工作特点的岗位标准工作规范,积极营造奋勇争先的工作氛围,扎实推动云南检察工作不断创新发展。(云南日报 作者王光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