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文明城市】昆明将开展城市养犬专项整治行动
2020-07-24 14:45:05      来源:昆明信息港

昆明信息港讯 记者合宇聪 7月22日,昆明市公安局召开全市公安机关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第四次调度会,贯彻落实市创文总指挥部近期工作要求,安排部署下一阶段工作。记者从会上获悉,为依法文明养犬·共建文明城市,争做文明、自律养犬人,达到依法养犬、安全养犬、卫生养犬、文明养犬的目的,经昆明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组织开展城市养犬专项整治行动。

截至目前,全市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昆明市养犬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共查办涉犬行政案件515起。

据了解,此次专项整治行动整治重点为:养犬不登记、不免疫,遛犬不栓绳,不清理粪便、犬只非法交易,伤人扰民等突出问题。

昆明市养犬管理重点区城:五华区(护国、华山、大观、龙翔、莲华、丰宁、红云、黑林铺、普吉等街道办事处所辖的区域);盘龙区(拓东、鼓楼、东华、联盟、金辰、青云、茨坝、龙泉等街道办事处所辖的区域);官渡区(吴井、太和、关上、金马、官渡、小板桥、六甲、矣六等街道办事处所辖的区域);西山区(马街、金碧、永昌、前卫、福海、棕树营、西苑等街道办事处所辖的区域);东川区(铜都镇所辖的区域);安宁市(连然、金方等街道办事处所辖的区域);呈贡区(龙城、洛羊、斗南、吴家营等街道办事处所辖的区域);晋宁区(昆阳街道所辖的区域);富民县(富民县的永定街道所辖的区域);宜良县(匡远街道所辖的区域);石林县(鹿阜街道所辖的区域);嵩明县(嵩阳街道所辖的区域);禄劝县(屏山街道所辖的区域);寻甸县(仁德街道所辖的区域);市级以上开发区所辖的全部区域为养犬管理重点区域。


编辑: 曹月 责任编辑: 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