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信息港讯 通讯员杨扬 为切实改善道路交通秩序,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消除各类交通安全隐患,嵩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立足实际,及时调整勤务,开展“错时+迎峰”违法查处行动,严查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为辖区人民群众出行创造平安、畅通、有序、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根据近期酒驾醉驾交通违法行为发生的规律和特点,大队以夜间21时至凌晨5时为重点整治时段,采取定点设卡的方式,在各镇(街道)、园区酒驾突出路段,重点对经过检查卡点的小轿车、微型面包车、出租车、摩托车等机动车辆进行检查,切实做到逢车必检、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让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无迹可循、无空可钻,对酒后驾驶违法行为始终保持严查严管的高压态势。
在灵活设立临时检查卡点的同时还设置了机动巡逻组,加强对城区街道、酒店、KTV、宵夜摊等重点区域的巡逻管控,充分利用执法记录仪、酒精测试棒和酒精检测仪等执法装备,严格按照“零容忍、高压线、坚持依法严格处罚”的原则,有力打击和震慑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积极为广大群众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针对近期城区部分路段机动车乱停乱放现象的反弹,大队坚持每天除日常勤务工作外,还安排值班警力开展夜间巡逻巡查,以兰茂广场、水真路及黄龙街等违停高发路段为整治中心并向周边路段四散,形成强有力的控制圈,大力开展违法停车整治行动,对违法停放车辆驾驶员在场的,通过口头警告,及时劝导驾驶员尽快驶离;对驾驶人不在现场的,一律进行拍照采集证据,粘贴违停告知单,对违停“顽疾”形成高压严管态势,进一步规范辖区道路及周边街道停车秩序,切实提高道路通行率和交通事故防控能力,消除潜在的道路安全隐患。
结合校园周边交通安全整治和“百吨王”整治工作,一是在各中小学上下学高峰时段采取临时设卡的方式,严查二(三)轮摩托车、电动车、面包车、小轿车等车辆超员、超载等交通违法行为,打造了安全、畅通、有序的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环境;二是结合治超工作,在发挥好老地山超限检测站的职能作用的同时,突出早5点至7点、晚17点半至19点的货运企业上下班高峰期,在辖区各个重点路口设立“流动”治超点,从严打击故意绕道逃避检查的车辆,发现超载车辆就引导至超限检测站进行处理,消除可能引发道路交通事故的安全隐患,切实在辖区形成一种严厉的整治氛围。
7月以来,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1846起,其中醉酒驾驶5起,酒后驾驶17起,无证驾驶42起,违法停车1027起,查处超限超载车辆9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