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推荐命名表彰全国双拥模范城(县)、全国爱国拥军模范单位和全国爱国拥军模范个人公示的公告
2020-07-16 12:02:56      来源:昆明信息港

根据全国双拥工作领导小组、退役军人事务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关于做好全国双拥模范城(县)、双拥模范单位考评推荐工作的通知》(国拥〔2020〕2号)和全国双拥工作领导小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退役军人事务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关于评选全国爱国拥军模范和拥政爱民模范的通知》(人社部函〔2020〕56号)要求,现将经省级初评并通过全国双拥办初审的拟推荐命名表彰全国双拥模范城(县)、全国爱国拥军模范单位和全国爱国拥军模范个人名单公示如下:

一、全国双拥模范城(县)(11个)

昆明市、开远市、玉溪市、曲靖市、大理市、普洱市、楚雄市、蒙自市、麻栗坡县、临沧市、芒市。

二、全国爱国拥军模范单位(1个)

德宏州陇川县章凤镇拉勐村民委员会新寨村民五组。

三、全国爱国拥军模范个人(2名)

俞锦方  云南湄公河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计永波  曲靖市富源县城市综合管理局职工(富源县黄泥河镇戛拉村第一书记、驻村扶贫工作队队长)。

公示期为2020年7月16日至22日。期间,凡认为上述城(县)、单位和个人不符合双拥模范要求的,可以电话、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向省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邓后义,0871—63649163

邮箱:190518249 @qq.com

通信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如安街56号

邮编:650034

云南省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7月16日

编辑: 钱嘉榀 责任编辑: 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