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信息港讯 记者曹月 7月13日,记者从省发改委获悉,2016至2019年,云南省25个边境县(市、区)GDP年均增速达10%,基本实现“兴边富民工程十三五规划”目标。
据悉,在2019年,25个边境县(市、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484.8亿元、人均GDP达35341元,同比增长9.5%、8.9%,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三次产业比例调整优化为21.53:28.34:50.13;财政总收入229.2亿元,增长1.3%;固定资产投资总额(不含农户)、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均保持10%以上增长。
截至目前,云南省实施兴边富民工程的18个重点建设工程专栏的65件实事和投资已基本完成;中央预算内资金安排的2016至2018年兴边富民工程项目完成率、资金到位率、支付率、项目建成合格率、群众满意率均达到100%;2019年兴边富民项目完成率60%,资金到位率100%,项目完工率62.3%。
据了解,《云南省兴边富民工程“十三五”规划》提到了加强边境地区基础设施建设、保障和改善边境地区民生、发展边境特色优势产业、提升沿边开发开放水平、加强边境地区生态文明建设、维护民族团结和边防稳固等6个方面的任务和重点工程,以及边民扶持、财政、金融、土地、社会保障、资源开发与生态保护等方面的政策措施等内容。
规划范围包括保山市、红河州、文山州、普洱市、西双版纳州、德宏州、怒江州、临沧市等8个州市中的腾冲、龙陵、河口、金平、绿春、麻栗坡、马关、富宁、澜沧、西盟、孟连、江城、景洪、勐海、勐腊、芒市、瑞丽、盈江、陇川、泸水、福贡、贡山、镇康、耿马、沧源等25个沿边县市。
规划指出,实施兴边富民工程,对于云南省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发展战略,加快建设沿边开发开放经济带,促进“富民、兴边、强省、睦邻”,确保边境地区全面脱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