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天然气售价维持不变 阶梯气价政策也不作调整
2020-07-11 09:28:36      来源:昆明信息港

  昆明信息港讯(昆明日报 记者缪亚平)7月10日,昆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就《规范昆明市天然气配气价格方案》举行听证会,经营者、消费者以及其他利益相关方代表等27人就方案提出了建议与意见。目前,昆明市居民与非居民天然气销售价格维持现行价格,即:2.95元/立方米和2.55元/立方米。

  长期以来,昆明一直使用人工煤气作为居民生活、企业生产的燃料。2014年8月15日,全市开始天然气置换煤气工作,2017年4月16日,全市130万户居民、1741户商业用户、54户工业用户完成置换,昆明市正式迈入“天然气时代”。 

  根据《昆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调整天然气基准门站价格有关文件的通知》要求,自2019年4月1日起,在昆明市正式配气价格和销售价格出台之前,天然气价格暂时按全省临时价格方案执行,即:居民生活用气为2.95元/立方米,非居民用气最高限价为2.55元/立方米,大工业用气最高限价为1.93元/立方米。

  2016年1月1日起,昆明市执行阶梯气价,按照满足不同用气需求,将居民用气量分为三档,其中:第一档气量为年用气量360立方米(含本数);第二档气量为年用气量360立方米以上至540立方米(含本数);第三档气量为年用气量540立方米以上。各档气量价格实行超额累进加价,自2018年2月1日起,第一档气价为2.95元/立方米;第二档气价为第一档气价的1.2倍,即3.54元/立方米;第三档气价为第一档气价的1.5倍,即4.43元/立方米。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居民凭昆明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每户每年用气在120立方米以内(含120立方米),按1.64元/立方米的价格执行,超出部分执行正常价格标准。

  对全市每户家庭人口超过4人(不含4人)且天然气没有用于商业用途的,可持户口本、居住证或居住地社区证明到燃气公司申报,经燃气公司核实确认后,按照每增加一人增加第一档用气量90立方米/年。2018年12月1日起,昆明推出采暖用气分类,对使用天然气采暖的用户,每年一次性最高可购买2000立方米气量,并按照第一档居民生活气价执行。

  本次配气价格的范围为昆明市行政辖区内城镇管道燃气。昆明市居民与非居民天然气销售价格维持现行价格,对特困、低保人群的生活用气实行优惠扶持政策不变。执行阶梯气价政策也保持现状不变。

  燃气经营企业代表刘丹表示,基于国家及省、市配气价格监审相关办法,华润燃气无条件支持此次方案内容,也将在服务客户上下功夫,让更多的客户用上清洁环保的天然气。作为餐饮业个体经营户,消费者代表铁云富自从换上天然气灶之后,每个月的燃气费用从用煤气灶时的5万多元缩减到1万多元,他对方案内容也没有异议。

编辑: 曹月 责任编辑: 徐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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