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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宜良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韦同文决定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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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昆明市阳宗海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原副局长、昆明阳宗海开发有限公司原总经理韦同文(副科级)涉嫌滥用职权、受贿一案,由宜良县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日前,宜良县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滥用职权罪、受贿罪对韦同文作出逮捕决定,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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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刘雄斌 责任编辑: 曹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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