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来昆明法院审理毒品刑事案件5219件 贩卖、运输毒品案件占了近9成
2020-06-23 15:13:53      来源:昆明信息港

昆明信息港讯 记者合宇聪 在“6·26”国际禁毒日即将到来之际,23日上午,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对近两年来昆明各级法院审理的毒品刑事案件情况进行通报。2017年至2019年,昆明市两级法院审理毒品刑事案件共计5219件,占审理全部刑事案件的13.17%。

该院相关负责人介绍,纵观近年来法院审理的毒品刑事案件,呈现出毒品案件体量大;因吸食毒品而引发的其他类型犯罪现象突出;贩卖、运输毒品犯罪占比大;省外青年通过网络被招募成运输毒品人员居多;涉案毒品种类多元化;毒品犯罪形式多样、隐蔽性强;涉案人员多样化,特殊人员犯罪多;累犯和毒品再犯较多等特点。

据悉,三年间,昆明两级法院审理贩卖、运输毒品4669件,占毒品刑事案件总数的89.46%,其余案件主要涉及走私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等罪名。而毒品刑事案件的涉案毒品种类多以海洛因、甲基苯丙胺(片剂)为主,近期麻黄碱、氯胺酮(K粉)、“摇头丸”、大麻花蕊、“开心水”、“止咳露”等不断出现,毒品种类多元化特点突出。

“吸毒人员为筹集吸毒资金,引发实施盗窃、抢劫、抢夺、诈骗等侵财犯罪行为,吸毒后身体产生幻觉,便随意实施故意伤害、故意杀人、寻衅滋事、毁坏财物等严重侵犯他人人身财产权的犯罪行为,毒品犯罪活动诱发、加剧了多种违法犯罪活动,严重扰乱了社会治安,给社会安定带来巨大威胁。”

据悉,在今年“6·26”国际禁毒日活动中,昆明两级法院还集中审理、宣判、执行了一批涉及毒品刑事案件。

案例:

男子吸毒致幻刺死路人被判死刑

2017年5月12日晚10时许,被告人昌大宏在家吸食毒品后产生有人威胁、恐吓的幻觉,后于13日凌晨3时许携带管制刀具在外游走,于当日7时10分许在某地遇到被害人太某某,当即用随身携带的黑色单刃管制刀具连刺太某某30余刀,致其当场死亡。之后,昌大宏离开现场到公安机关投案。

法院审理判决,被告人昌大宏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经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复核、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于2020年6月23日上午10时,对其依法执行死刑。

本案即系行为人因吸毒产生幻觉后实施故意杀人行为的恶性犯罪案件,充分体系毒品对人身健康、对社会安定产生的巨大危害性。在案精神病鉴定显示,昌大宏作案时存在精神障碍导致控制能力、辨别能力受损,但是,其对吸毒后会产生精神幻觉是明知的,其对吸毒后可能产生的危害后果具有故意。因此,本案中昌大宏的吸毒产生幻觉不能成为阻却犯罪行为及从轻、减轻处罚的事由。

被告人因吸毒导致精神控制及辨认受损后,实施故意杀人犯罪行为,对于故意杀人的行为对象具有随意性、无因性,相较之于一般情形下故意杀人行为,具有更高的社会危害性。因此,虽然其有自首情节,但鉴于其主观恶性极深、人身危险性极大、犯罪手段特别凶残、犯罪后果特别严重,应依法严惩,判处昌大宏死刑。

编辑: 俞逍 责任编辑: 曹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