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市场监管局发布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选购消费提示
2020-05-28 19:42:32      来源:昆明信息港

近日,湖南郴州出现普通食品冒充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的事件,严重威胁到了消费者的食品安全和身体健康,那么消费者在选购和使用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时应注意些什么事项呢?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特别向广大消费者温馨提示。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应满足特定人群的特殊需要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是指为满足进食受限、消化吸收障碍、代谢紊乱或者特定疾病状态人群对营养素或者膳食的特殊需要,专门加工配制而成的配方食品,包括适用于0月龄至12月龄的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和适用于1岁以上人群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我国对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实行严格的注册审批管理。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标签和说明书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作用,不得宣称保健功能。需要特别注意的是,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需在医生或临床营养师的指导下使用。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选购需谨慎 

消费者应严格按照医生或临床营养师的指导意见选购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购买时要看清楚产品标签标示内容。 

一看产品名称。产品标签上标示的产品名称应为产品注册批准的名称,如×××特殊医学用途全营养配方食品(粉)、×××特殊医学用途婴儿无乳糖配方食品(粉)、×××特殊医学用途婴儿氨基酸配方食品(粉)等。

二看产品注册信息。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必须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批准注册。合法的产品标签上会标注产品注册号,格式为“国食注字TY+8位数字”。还可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的特殊食品信息查询平台(http://tsspxx.gsxt.gov.cn/tyyp/tyindex.xhtml)查询核实已获批的注册产品信息。没有标注产品注册号的或者查询不到相关信息的,千万不要购买。 

三看适宜人群。合法正规产品标签中应明确标注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的类别和适用人群。如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的类别(适用人群)有:无乳糖或低乳糖配方(乳糖不耐受婴儿)、乳蛋白部分水解配方(乳蛋白过敏高风险婴儿)、乳蛋白深度水解配方或氨基酸配方(食物蛋白过敏婴儿)、早产/低出生体重婴儿配方(早产/低出生体重儿)、氨基酸代谢障碍配方(氨基酸代谢障碍婴儿)和母乳营养补充剂(早产/低出生体重儿)。

四看贮存条件和保质期。产品标签上都会标注产品贮存条件,特别是提示开封后贮存条件。消费者要根据家庭所能具备的贮存条件购买相应产品。要购买保质期内产品,优先选择生产日期距购买日期较近的产品。 

使用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需遵医嘱

重要的事情重复讲,消费者不能自行决定购买使用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一定要在医生或者临床营养师指导下使用。购买产品后要重点阅读掌握标签上标示的食用方法和使用说明,了解如果配置和使用不当可能引起的健康危害警示说明。使用过程中如出现不适症状,或未达到预期效果,应及时向医生或者临床营养师咨询。 

固体饮料并非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 

固体饮料是用食品原辅料、食品添加剂等加工制成的粉末状、颗粒状或块状,供冲调或冲泡饮用的普通食品。其产品配方、生产工艺、标签和说明书等不需要产品注册审批,不能为特殊医学状况人群提供营养支持,不能标示适用人群,也不需要在医生和临床营养师指导下使用。如果用固体饮料替代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长期食用,会对身体健康造成危害。 

截至2020年5月13日,通过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审批的配方食品有48个。其中,适用于0月龄至12月龄儿童的有29个,包括无乳糖配方6个、乳蛋白部分水解配方5个、乳蛋白深度水解或氨基酸配方3个、早产/低出生体重婴儿配方11个、婴儿营养补充剂3个、氨基酸代谢障碍配方1个;适用于1岁以上人群的有19个,包括全营养配方15个、非全营养配方4个。如有任何疑问,请查询国

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http://tsspxx.gsxt.gov.cn/tyyp/tyindex.xhtml,产品信息将根据批准注册情况及时更新)。

若消费者购买到有质量问题的产品或者产生消费纠纷,请保留好购物凭证,可拨打12315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进行投诉举报。(实习记者 王彬帆)

编辑: 钱嘉榀 责任编辑: 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