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5月23日起格勒至巧家高速公路收取车辆通行费
2020-05-17 00:01:15
来源:昆明信息港
昆明信息港讯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格勒至巧家高速公路收取车辆通行费的批复》,格勒至巧家高速公路经交工验收合格,具备运行条件,定于2020年5月23日8:00对过往车辆收取车辆通行费,计费里程63.779公里。格勒至巧家高速公路收费期限为30年。
基本费率及收费标准为:普通路段客车0.50元/车・公里、货车0.45元/吨・公里,桥梁隧道客车1.40元/车・公里、货车1.15元/吨・公里。专项作业车车辆通行费基本费率按照货车执行。详细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