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职尽责 锐意进取 为高质量推进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建设贡献人大力量
2020-05-15 19:09:26      来源:昆明信息港

5月15日,昆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昆明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拉玛·兴高作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2019年,是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40周年。昆明市人大常委会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紧紧围绕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依法履职、善作善成,为高质量推进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2020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之年。市人大常委会将履职尽责、锐意进取,积极推动新时代地方人大工作创新发展,确保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

加强政治建设 巩固人民当家作主政治基础

2019年,昆明市人大常委会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坚持党的领导,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能力,以强有力的思想政治引领,保障和推动人大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

坚定政治自觉、强化政治担当、扛起政治责任,扶正祛邪、正本清源,以自我革命精神抓好领导班子建设,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报备清单制度,坚持在市委领导下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和人事任免权。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在深化转化上见成效,坚持机关党的建设与主题教育双向推进、弘扬机关正能量与主题教育同频共振、深入调研开良方与成果转化促发展有机融合、整改落实存在问题与巩固提升教育成果共同用力,推动解决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真正做到理论学习有收获、思想政治受洗礼、干事创业敢担当、为民服务解难题、清正廉洁作表率。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的决策部署,发挥滇中城市经济圈五州市人大合作机制作用,谋划推动农业产业转型升级,助推高原特色现代农业发展。按照市委安排部署,班子成员分别带队开展河(湖)长制、招商引资、挂钩联系企业、巩固脱贫成果、重要指标重大项目重点工作等各类督查调研,组织有关市级部门赴先进地区考察学习交流,积极发挥人大助推重点工作的支持参谋作用。

在助推民族团结方面,充分发挥人大示范带头、立法保障、监督推动和参与支持作用,深入推进议案办理落实,指导促成石林彝族自治县喀斯特世界自然遗产地保护和阿诗玛文化传承与保护条例、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民族团结进步条例的出台实施,积极推动三个少数民族自治县创建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12个、中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3个、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64个,推动举办“和谐昆明·相约北京——昆明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成果展”系列活动等。2019年12月,国家民委命名昆明市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并正式授牌,创建工作得到充分肯定。

提高立法质量 全年修订地方性法规10件、废止2件

昆明市人大常委会坚持把提高立法质量摆在首要位置,围绕全市发展大局,统筹立法项目,健全立法机制,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进一步增强地方立法的针对性、特色性,立良法促善治。2019年,共修订地方性法规10件、废止2件,开展立法前期调研27件。

为适应改革发展的需要,2019年,昆明市人大常委会修订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消防条例、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还打包修订节约能源、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清水海保护等6件地方性法规,努力做到重大改革与地方立法的有效衔接。积极开展老年人权益保障、扬尘污染防治、促进大数据发展等立法项目前期调研,为下一步立法奠定基础。积极配合省人大常委会修订《云南省阳宗海保护条例》、制定《云南省创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促进条例》。

制定《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我市地方立法工作机制的意见》,为地方立法提供更加规范的基本遵循和程序保障。

对《昆明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昆明市餐饮业环境污染管理办法》等7件市政府规章和《昆明市群众举报暴力恐怖犯罪线索奖励办法》《昆明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等4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备案审查。对县(市)区人大常委会2018年度作出的106件决议决定进行备案审查,提出审查建议。引入第三方参加评审,提高备案审查的效率和质量,有效维护法制统一。加快备案审查信息化平台建设,推动实现省市备案审查工作互联互通。

增强监督实效 推动重大决策部署和群众关切问题更好解决

坚持依法监督、正确监督、有效监督、突出重点、创新方式、增强实效,推动重大决策部署和群众关切问题更好解决。全年,共听取审议专项报告26项,开展执法检查8项,专题询问3次,专项工作评议1次,工作视察、专题调研和随机调研110余次。

2019年,市人大常委会督促市政府加快推进深化“放管服”改革,全市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开展部门预算分类调研,首次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专题询问,在全省率先开展引入第三方机构加强预算审查监督工作;听取审议安全生产、农业产业发展、国有资产管理、深化旅游市场改革情况等专项工作报告,开展经济运行、减税降费政策落实、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政府性债务、滇中新区经济运行等专题调研,政府债务风险等级由红色降为橙色,经济发展基础进一步夯实。

围绕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目标,积极组织代表视察,提出审议意见,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建设初见成效。组织开展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促进条例执法检查,推动“一个枢纽、四个中心、三大品牌”建设提质增效。专题调研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工程进展情况,推动城市管理品质提升,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稳步推进、已开通线路营运平稳有序。组织开展城乡规划条例和违法违规建筑治理工作执法检查,开展地下水保护条例、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执法检查。围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组织开展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执法检查,全力助推文明城市创建和美丽昆明建设。

常委会还持续多年围绕入湖河道水质、污染负荷削减、环湖截污、生态湿地建设和“五采区”植被恢复、水源地保护、城市空气质量提升等,综合运用集中视察、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专题询问等监督方式,全方位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聚焦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以巩固脱贫成果、脱贫攻坚剩余贫困人口“清零”、农村人居环境提升、非贫困县CD级危房改造等为重点,开展8次专题调研、3次工作督查,召开12场座谈会,提出审议意见,推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机衔接,提高乡村治理能力,补牢产业发展基础,改善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精准脱贫取得重大进展,东川区、禄劝县顺利脱贫摘帽,三个国家级贫困县建立巩固脱贫成果防止返贫长效预警机制,为进一步巩固稳定脱贫成果,解决农村发展不充分、城乡发展不平衡等问题,增强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贡献人大智慧和力量。

聚焦增进民生福祉,对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学校安全条例、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等实施执法检查,听取审议食药品安全监管、全民健身专项工作报告等。连续三年对“10件惠民实事”落实情况开展专项工作评议,持续推动就业、创业、教育、养老、集贸市场、农村饮水安全等民生问题不断改善,回应群众所需、所急、所盼。

常委会还聚焦社会公平正义,听取审议“一府两院”扫黑除恶、社区矫正、环境资源审判法庭建设、公益诉讼等专项工作报告,作出《关于加强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推进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和法治昆明建设。高度重视群众来信来访,依法接访处理201件(次)群众信访件。

完善工作机制 发挥代表服务人民主体作用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拓展代表工作作为做好人大工作的重要基础,不断健全完善代表工作机制,支持保障代表依法履职,代表主体作用发挥更加广泛有效。

推进代表履职阵地建设,坚持把人大代表活动阵地规范化建设作为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的重要抓手,出台《关于加强全市人大代表工作站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加快四级代表履职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实现与省级平台和“智慧城市”互联互通。统筹加快全市代表联络室、代表工作站等活动阵地建设步伐,建成代表活动阵地1153个,在全省率先实现乡镇(街道)和有三名以上代表的村委会(社区)代表活动阵地全覆盖。

拓展密切联系群众渠道,落实常委会组成人员与代表、代表与群众的定期联系制度,建立“网上代表工作站”,强化落实五级代表联动站机制,健全代表反映群众意见的处理反馈机制,推动一批群众关心关注问题的解决。

切实做好代表服务保障工作,组织昆明市的全国、省人大代表围绕“三大攻坚战”等重点工作开展视察,组织市人大代表参加视察、调研、执法检查、专题询问等活动52次。充分保障代表的知情知政权。修订《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辞职办法》,明确代表辞职情形和程序,制定《关于创新人大代表培训工作的意见》,先后组织290名省、市人大代表开展多种形式履职学习培训,代表队履职能力进一步增强。

助力依法防控 推动经济社会发展

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助力依法防控,推动经济社会发展。

2月12日,市人大常委会及时作出《关于依法全力做好当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明确各级政府和社会各方面的责任义务,动员全市各级各部门依法开展疫情防控工作。3月10日,下发《关于贯彻执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和<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贯彻决定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启动《昆明市爱国卫生管理条例》修订工作。

3月初,常委会组成人员和300余名人大代表,对全市680个居民住宅小区(楼院)、村组疫情防控工作进行明察暗访,督促落实防控要求。对市政府贯彻野生动物保护法、动物防疫法以及疫情防控有关决定的执行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加强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推进,发出《致全市各级人大代表的倡议书》,组织代表开展“打赢防控阻击战,人大代表在行动”活动。牵头组织40多家省市学校、医院、企业开展2020年消费扶贫活动,巩固脱贫攻坚成效。督促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加快恢复生产生活正常秩序,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积极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发展。(昆明信息港 记者孙红亮)

编辑: 周硕 责任编辑: 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