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黑救护车"涉恶犯罪团伙受审
2020-04-24 09:40:04      来源:云南法制报

近日,文山市法院通过互联网庭审系统,以远程连线的方式公开开庭审理一起“黑救护车”涉恶犯罪团伙寻衅滋事、非法拘禁案。

 公诉机关指控,2017年以来,张某斌为巩固并垄断其在医院内运送危重病人的市场,利用安某登的社会影响力,并向安某登支付“保护费”作为报酬。由安某登、用某杰、黑某兵、李某俊、杨某等人长期纠集在医院内,与唐某雄、李某、李某长、邵某龙(后3人另案处理)以发名片拉客、和竞争对手谈判、暴力威胁、打砸车辆、戳破竞争对手车胎等手段为张某斌垄断市场提供帮助。经鉴定,遭毁坏财物价值共计两万余元。

 2018年2月12日,为帮他人要债,安某登安排李某俊、杨某等人非法拘禁债务人梁某于酒店房间,在第二日将梁某带回家中向梁某及其母亲讨要债务,并要求梁某写下还款承诺书后几人才离开。

 2016年11月,为帮他人要债,安某登带着八、九名小弟到欠账人贾某经营的两个五金店内讨债,以语言威胁的方式向贾某要账,为不影响生意,贾某最终被迫转账。

 公诉机关认为,安某登、张某斌、用某杰、黑某兵、李某俊、杨某长期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手段实施寻衅滋事、非法拘禁等违法犯罪活动,扰乱社会生活秩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应当认定为恶势力犯罪团伙。

 庭审中,公诉机关在指控恶势力犯罪团伙违法犯罪事实的同时,对涉案的非恶势力犯罪团伙成员唐某雄一并提起公诉。

 由于本案6名在押被告人分别被关押在文山市看守所、砚山县看守所,借鉴文山州中级人民法院审理“4·29”涉黑案采用的“1+2”远程开庭模式,此次庭审法庭设在文山州中级人民法院第三法庭,由州中院提供技术支持与两家看守所进行设备沟通调试,实现三点连线,被告人在看守所“远程”受审。

 该案是文山市法院在疫情防控期间首例通过互联网庭审系统“隔空庭审”的涉恶案件。历时7小时,庭审顺利结束。

 该案将择期宣判。(记者 朱光清 通讯员 王婼)

编辑: 曹月 责任编辑: 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