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收官之年。为充分展示脱贫攻坚战打响以来我省脱贫攻坚所取得的成效和经验,助力我省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省委宣传部联合省扶贫办,围绕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百日总攻行动、挂牌督战、易地扶贫搬迁、产业扶贫、教育扶贫、健康扶贫等重要内容,举办云南省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系列新闻发布会。
昨日,在首场新闻发布会上,省政府副秘书长、省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主任黄云波表示,今年,云南省将把脱贫攻坚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头等大事和第一民生工程来抓,迅速发起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百日总攻行动,确保2020年6月底前剩余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未出列贫困村、未摘帽县全部达到脱贫退出标准。
脱贫攻坚任务接近完成
数据显示,全省现行标准下的农村贫困人口累计脱贫613.8万人,年均减贫120万人以上,贫困发生率从17.09%下降到1.32%,8502个贫困村已经出列8073个,88个贫困县中48个已脱贫摘帽。2019年,全省实现136.8万贫困人口净脱贫、3005个贫困村出列、33个贫困县申请摘帽。到2019年底,全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减少95%,贫困村减少95%,贫困县预计减少92%,减贫进度和全国基本同步,脱贫攻坚目标任务接近完成,夺取脱贫攻坚战全面胜利目标能够如期实现。
贫困群众的生活水平大幅提升,脱贫的质量更足。贫困户就业增收渠道明显增多,贫困地区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2015年的7070元上升到2019年的10771元,年均增长11.1%,增速快于全省平均水平1.5个百分点。已脱贫人口人均纯收入达到6949元,比2015年的3905元增加3044元,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人均纯收入5000元(含)以上的比例由2015年的5%上升到2019年的90.6%。住房安全保障上,累计实施农村危房改造130万户500万人;饮水安全上,巩固提升1363.3万农村人口的饮水安全保障水平,其中贫困人口280.5万人。
值得关注的是,在年均减贫120万人以上的同时,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显著改善,全省14449个建制村实现100%通硬化路;全省农村集中供水率达93%以上,自来水普及率达90%以上;全省贫困村100%通动力电、100%实现光纤宽带网络覆盖。88个贫困县县级医院、1023个乡镇卫生院、8502个贫困村卫生室建设全面达标,实现贫困人口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全覆盖。教育方面,88个贫困县实现县域内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义务教育巩固率达94.77%。
区域性整体贫困得到有效解决。全省深度贫困地区贫困人口由2015年底的250.3万人下降到2019年底的36.5万人,贫困发生率从24.13%下降到3.52%,3539个深度贫困村已有3158个出列,27个深度贫困县中有3个县2018年实现脱贫摘帽、17个县2019年申请摘帽,迪庆州实现整体脱贫,怒江州减少贫困人口9.8万人,贫困发生率降至10.15%。
多措并举有效防止返贫
近日,云南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印发《云南省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百日总攻行动方案》(下称《方案》),将在2020年3月6日—6月30日期间,开展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百日总攻行动。《方案》提出了此次行动的目标任务:实现户户达标、村村提升、县县清零。
针对目前云南还有7个县未申请摘帽退出、44.2万贫困人口没有脱贫的情况,黄云波表示,云南明确由省级领导定点督战剩余未申请摘帽的7个贫困县和剩余贫困人口超过5000人的8个县;由州(市)、县(市、区)两级挂牌督战未出列的429个贫困村;由省级相关职能部门实行挂牌督战11个万人以上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重点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完成情况、产业扶贫推进情况、易地搬迁安置点配套设施建设情况开展督战。
数据显示,2015年以来已脱贫的613.8万建档立卡人口中,存在返贫风险的重点监测人口有97113户38.59万人,另外还有存在致贫风险的农村边缘人口107923户39.08万人,新增返贫、致贫风险较大。如何巩固脱贫成果、有效防止返贫?针对记者提问,黄云波表示,云南省已建立省级返贫监测信息系统,实行全省数据信息常态化比对分析、筛选核实、监测预警,形成早发现、早预警、早分析、早帮扶的工作机制。同时,健全产业发展带贫益贫机制,落实就业扶贫精准对接机制,组织对无产业发展条件和意愿的贫困劳动力转移输出就业;建立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长效机制,支持安置区发展扶贫车间、加工业等,将有条件的城镇安置区纳入产业园体系,开发安置区公共管理服务岗位和公益性岗位兜底就业,确保有劳动力的搬迁贫困家庭至少有一人就业。
强化扶志扶智激发内生动力机制。推行以工代赈模式,让贫困群众参与脱贫攻坚、美丽乡村等项目。建立农村脱贫致富光荣榜,每年对脱贫成效明显的贫困户和带贫能力强的农村致富带头人,在政策、资金、金融等方面给予支持。
此外,还将精准落实社会保障救助机制,坚持开发式扶贫与保障式扶贫相结合,对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全面落实农村低保、基本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综合社会保障政策。对因病、因残、因灾、因学、因突发事件等返贫致贫的农村人口,符合低保条件的要应保尽保。对有因病致贫返贫风险的,纳入签约服务范围,制订“一病一方”,及时做好住院转诊服务,不降低医疗费用报销标准,推动各地建立致贫返贫风险救助基金。确保2020年6月底前剩余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未出列贫困村、未摘帽县全部达到脱贫退出标准,脱贫摘帽成果得到有效巩固,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标志性工程取得全胜。(昆明信息港 昆明日报 记者李丹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