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云南4县恢复省级文明城市荣誉,2县区被取消资格
2020-03-09 22:32:45
来源:云南文明网、各地政府网、云南网
最新通报!“云南省文明城市”有新变化!
4城恢复“云南省文明城市”称号:盈江县、陇川县、禄丰县、富宁县。
2城取消“云南省文明城市”称号:保山市隆阳区、玉溪市峨山县。
近日,云南省文明办根据《云南省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创建管理办法》,对云南省6个省级文明城市的动态管理情况进行了通报:
根据2019年复核测评结果,从2020年1月起,恢复盈江县、陇川县、禄丰县、富宁县4个城市云南省文明城市称号;
根据《管理办法》中发生党委政府一把手严重违纪或违法的城市予以取消省级文明城市称号的规定,从2019年11月起取消保山市隆阳区文明城市称号,从2019年12月起取消玉溪市峨山县云南省文明城市称号。
文明城市 全省的示范
文明城市是指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全面进步,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协调发展,精神文明建设取得显著成就,市民整体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较高,能够在全省发挥示范作用,经社会认可、有关部门评选,最终命名表彰的城市。
文明城市称号是反映城市整体文明水平的综合性荣誉称号。
文明城市建设 需久久为功
云南省文明办要求各省级文明城市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坚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人民城市人民建、建好城市为人民的工作导向,牢固树立“创建永远在路上”的工作理念,始终坚持重在建设、注重实效、久久为功的原则,常态长效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不断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城市文明程度、城市文化品位、群众生活质量,努力建设崇德向善、文化厚重、和谐宜居、人民满意的文明城市。
盈江县
陇川县
禄丰县
富宁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