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价值146万元 非法运输146只鹦鹉获刑10年
2020-02-29 08:41:02      来源:春城晚报

  昨日下午,昆明中院审理了司某非法运输鹦鹉一案,宣判其行为构成犯罪,被昆明中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3万元。

  昆明中院审理查明:2018年4月4日上午,司某驾车到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陇川县章凤镇口岸,接收了一男子交付的多筐鹦鹉,后驾车走陇川至腾冲老路,将鹦鹉运输到保山腾冲的一出租房中饲养。同年4月7日上午,司某驾车将鹦鹉运输到腾冲驼峰机场货运部,并使用他人身份证办理了托运手续,将鹦鹉由腾冲经昆明发往成都。4月8日凌晨1时许,该批鹦鹉在昆明长水国际机场被公安民警查获。

  经现场清点,司某托运的鹦鹉共计146只。经鉴定,该146只鹦鹉为亚历山大鹦鹉,属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附录,价值1460000元。

  一审法院认定,司某犯非法运输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3万元。

  宣判后,司某不服向昆明中院提起上诉。昨日下午,昆明中院审理后,依法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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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犀牛角治病 获刑2年半罚5万元

  昨日下午,盘龙法院审理了杨某东购买犀牛角一案,杨某东的行为构成犯罪,被盘龙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零6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

  “被告人杨某东是出生在瑞丽市的边民,该地区有用野生动物制品作为药材治病的谣传,杨某东也深信部分野生动物制品可以治病,于是不惜高价购买,深受其害,也是该犯罪的受害者。”庭审中,被告人的辩护人如是说。

  2月25日,盘龙区法院审理杨某东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一案。2018年8月3日,杨某东通过微信向微信名为“老五”的人转账20000元收购犀牛角三块,该三块犀牛角通过快递邮寄给杨某东居住地。同年8月7日,瑞丽海关缉私分局民警将杨某东抓获。

  经鉴定,涉案犀牛角为犀科犀牛的角制品,价值67355元。

  犀牛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附录Ⅰ。该案在审查起诉时,杨某东认罪认罚。

  盘龙区法院审理认为,杨某东非法收购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已构成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因杨某东认罪认罚,并采纳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法院于昨日作出一审判决,对杨某东犯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零6个月,并处罚金50000元。(春城晚报 记者柏立诚/文 昆明中院供图)

编辑: 刁凤云 责任编辑: 甘凌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