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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总工会出台专项慰问办法 疫情防控一线职工因工伤亡可申请慰问金

2月26日,云南省总工会出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一线职工因工伤亡专项慰问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在疫情防控期间,为我省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指派参加到疫情防控工作一线的职工提供相应的关爱和慰问。

《办法》将施行至全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结束时止。职工本人或其直系亲属可以向所属地的县(市、区)总工会或所属省级产业、系统、公司工会提出慰问申请。

确诊感染新冠肺炎的,每人一次性慰问5000元,若因此不幸身故的每人一次性慰问50000元。因履行工作职责遭受意外伤害、事故致残,经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并经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伤残等级为一至四级的,每人一次性慰问10000元;五至六级的,每人一次性慰问5000元;七至十级的,每人一次性慰问3000元。因履行工作职责遭受意外伤害、事故或突发疾病身故,经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为因工死亡的,每人一次性慰问30000元。(春城晚报 记者孙琴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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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俞逍 责任编辑: 曹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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