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信息港讯 记者段佳琪 减免企业员工公租房租金、免企业员工子女2020年春季学期的住宿费和水电费、放宽贷款要求、降低企业用水用电成本.....近日,昆明市富民县发布《富民县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十一条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措施》),通过11个方面25条帮扶措施支持富民县应对疫情、保障民生,帮助企业尽快恢复正常生产和经营。
《措施》提出,将全力支持疫情防控所需物资生产企业信贷需求,向园区内企业提供免抵押、免担保流动资金贷款,为中小微企业抵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复工复产提供信贷资金支持;税收县级地方留存部分在上年基础上增长100万元以上的,一次性给予补助10万元生产经营扶持资金;提升项目审批效率,实行投资项目网上审批,申报符合审批条件的项目3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立项审批。
对于县域内复工企业中租住和谐家园、和谐苑、和谐花园、公租房高层一期、公租房高层二期的职工,给予免除2月份公租房租金,3月份租金减半的政策。对于租用和谐家园、和谐苑、和谐花园、公租房高层一期、公租房高层二期一楼商铺的业主,除便利店、物流企业外,在春节期间响应疫情防范指令,自觉停业的业主,享受2月份免除2月份铺面租金,3月份铺面租金减半的政策。
减免目前在富民一中、行知中学就读高中的企业员工子女2020年春季学期的住宿费和水电费,合计减免120元/生;减免在县幼儿园(省一级一等幼儿园)就学的企业员工子女2020年春季学期3-4月50%的保教费,每月减免170元/生;减免在我县各镇(街道)辖区的公办中心幼儿园(省二级一等幼儿园)和各完小附属幼儿班(未定级)就学的企业员工子女2020年春季学期3-4月50%的保教费,每月减免75元/生。
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缴费企业,可按照该企业及其职工2019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给予稳岗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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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民县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十一条措施
一、加强金融服务
认真贯彻落实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期间相关金融政策,鼓励我县辖区金融业开通金融服务绿色通道,全力支持疫情防控所需物资生产企业信贷需求;引导金融机构优化金融服务,推出更多免抵押、免担保、低利率的信贷产品、推广使用“一部手机云企贷”金融业务,对暂时困难企业,不抽贷、不断贷、不压贷,确保满足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合理融资需求。
二、加大政策帮扶力度
1. 充分发挥“财园助企贷”企业融资政策举措,完善“财园助企贷”运行机制,加大财园助企贷资金投放效率,视信贷资金投放进展情况,及时追加“财园助企贷”代偿风险保证金300万元,合作银行按不低于保证金的8倍安排贷款额度,向园区内企业提供免抵押、免担保流动资金贷款,为中小微企业抵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复工复产提供信贷资金支持。
2. 加大贷款扶持力度。支持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享受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和贷款额度不超过15万元的贴息贷款;支持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享受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和贷款额度不超过300万元的贴息贷款。
3. 加大企业生产经营扶持力度。生产型工业企业2020年缴纳的税收持续稳定增长,其中税收县级地方留存部分在上年基础上增长100万元以上的,一次性给予补助10万元生产经营扶持资金。
三、提升服务水平
1. 全方位提升项目审批效率。疫情防控期间实行投资项目网上审批,做到负面清单之外零门槛、收费清单之外零收费、对企业服务零距离、对侵权行为零容忍,确保企业申报符合审批条件的项目3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立项审批。
2. 全面提速供电、供气审批时限,确保工商用水报装后,从受理到完成方案设计的时限不超过5个工作日,用电低压报装平均接电时间不超过8个工作日,用气报建时限压缩至3个工作日。
四、降低租金成本
1. 对于县域内复工企业中租住和谐家园、和谐苑、和谐花园、公租房高层一期、公租房高层二期的职工,给予免除2月份公租房租金,3月份租金减半的政策。
2. 对于租用和谐家园、和谐苑、和谐花园、公租房高层一期、公租房高层二期一楼商铺的业主,除便利店、物流企业外,在春节期间响应疫情防范指令,自觉停业的业主,享受2月份免除2月份铺面租金,3月份铺面租金减半的政策。
五、降低用水成本
1. 对受疫情影响,资金周转困难的企业,2020年2月—4月水费可延期至5月交费,延期交费期间不对企业停水,不收取违约金。
2. 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涉及生产疫情防控物资的企业,2020年2月、3月两个计费周期内,水价由非居民生活用水4.2元/立方米减按居民生活用水2.4元/立方米计费。
3. 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月自来水用水量1000立方米以上(含1000立方米)的生产企业用户,2020年2月、3月两个计费周期内,水价由非居民生活用水4.2元/立方米减按居民生活用水2.4元/立方米计费。
六、降低用电成本
1. 加快满足疫情防控新增用电需求。对于新(改)建的疫情防治定点医院以及生产口罩、防护服、护目镜、测温仪、病毒检测用品、消杀用品、药品等疫情防控应急保障物资企业的新增用电需求,快速响应,开辟办电绿色通道,实行“三零”服务,并建立专属服务团队和客户经理“一对一”服务,对业扩全流程进行跟踪,压缩接电时长,让企业尽快投产用电。报装资料允许“容缺后补”,企业用电报装材料在疫情期间暂时缺少的,实行资料缺项受理和审批,让客户一次都不跑。对于新(改)建的疫情防治定点医院,全面实施投资界面延伸到客户红线,电网企业负责外线工程建设,免收高可靠性供电费用。
2. 全力保障民生和企业用电。疫情防控期间,对居民用户、防疫重点用户实施欠费不停电。对居民用户1月和2月抄表结算的电费在3月1日前不计算违约金。
3. 降低企业用电成本。对疫情防控期间暂不能正常开工、复工的企业,放宽容(需)量电价计费方式变更周期和减容(暂停)期限。变压器容量和最大需量执行方式的变更周期,由按季度变更为按月。客户即日起申请暂停、减容、暂停恢复、减容恢复,不受“暂停用电不得小于15天”等条件限制,经客户申请,暂停、减容起始日期可以追溯到2月1日。对因疫情防控需要扩大产能的企业,原选择按合同最大需量方式缴纳基本电费的,实际最大需量未超过合同确定值105%的,仍按合同确定值收取,超过合同确定值105%的部分按实收取,不加倍计收。
4. 对于复工、复产的企业,积极开展电力市场化交易,为复工、复产的企业降低电度电费成本。
5. 昆明配售电公司加强对富民工业园区增量配电网项目的豹子沟线、东元线等五条专线运营维护及用电节能服务,全方位降低电力用户基本电费、力调电费等电费成本。
七、企业子女享受教育福利
1. 减免目前在富民一中、行知中学就读高中的企业员工子女2020年春季学期的住宿费和水电费,合计减免120元/生。
2. 减免在县幼儿园(省一级一等幼儿园)就学的企业员工子女2020年春季学期3-4月50%的保教费,每月减免170元/生,合计340元/生。
3. 减免在我县各镇(街道)辖区的公办中心幼儿园(省二级一等幼儿园)和各完小附属幼儿班(未定级)就学的企业员工子女2020年春季学期3-4月50%的保教费,每月减免75元/生,合计150元/生。
4. 鼓励民办幼儿园减免在园就学的我县辖区企业员工子女2020年春季学期3-4月的保教费,支持辖区企业复工复产。
八、强化人才支持
1. 实施援企稳岗政策。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缴费企业,可按照该企业及其职工2019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给予稳岗返还;企业职工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含)以上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给予1000-2600元的培训补贴。
2. 保障企业用工需求。对企业开展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并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培训合格证书的,给予企业职工每人每次700-6000元的培训补贴。企业招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以及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实际招用人数给予定额扣减税收优惠。
3. 给予就业见习补助。对符合申报见习基地条件的企业,经市级审核批准后,组织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见习,给予见习人员每人700-1000元/月的生活补助,时间最长不超过12个月。
4. 缓缴社会保险费。对受疫情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确实无力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按规定经批准后,可缓缴养老保险、工伤保险费,缓缴期最长6个月。缓缴期满后,企业足额补缴缓缴的社会保险费,不影响参保人员权益。
九、支持企业相互合作
疫情防控期间,为降低企业生产成本,凡本县能够供应的原辅材料、包装物、配套零部件等本地产品,在同等条件下,鼓励本县企业和用户单位优先使用,就近采购。
十、强化项目用地保障。
对市政府确定为重点工业、商贸项目的,优先在用地指标等方面予以支持和保障,新报批土地不少于30%用于工业项目。实行工业用地弹性出让、先租后让等制度,对亩均投资、税收、产值强度较高的工业项目,可享受“一事一议”土地价格优惠政策,工业、商贸项目可分期缴纳土地出让金。
十一、帮助企业医学筛查和采购物资
1. 企业医学留观员工中需进行初步筛查的对象给予筛查费用补助。
2. 县科工信局、县卫生健康局帮助企业协调采购口罩、酒精、消毒液等恢复生产必须的防控物资。
上述措施自发文之日起实行,至2020年12月31日停止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