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信息港讯 记者黄彩英 2月15日下午,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的云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第七场)上获悉,截至2月14日,省发展改革委汇总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7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名单309家,已纳入全国支持名单9家。
据悉,为深入贯彻落实22条措施的要求,省发展改革委重点围绕完善两个名单管理机制、细化出台两个方面的政策措施、优化企业债券申报服务工作三个方面开展工作,保障全省重点企业、重大项目和中小微企业发展的资金需求。
截至2月14日,省发展改革委汇总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7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名单309家,已纳入全国支持名单9家。经与金融机构积极协调对接,已落实6家企业贷款需求共5.76亿元,已实际发放贷款1.8亿元。另外,省发展改革委拟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物资生产供应企业、稳产保供“菜篮子”重点企业和稳增长重点企业实行名单制管理。截至2月14日,省发展改革委向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推送了4批省内重点企业推荐名单共570家。据13家银行机构反馈,已落实31家企业贷款需求共22.4亿元,已实际发放贷款20.58亿元。
另悉,省发展改革委和省有关部门拟印发《关于应对疫情影响发挥金融支持作用推进重大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应对疫情影响发挥金融支持作用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两个通知,加大对中小微企业信贷和重大项目建设信贷支持。
在加大对中小微企业信贷方面,主要是通过续贷、展期、增加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等方式,稳定中小企业贷款投放,缓解企业资金流动性困难;对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企业实行名单制管理和针对性授信;各金融机构通过压降成本费率,降低中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加大创业投融资支持,对已发放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受疫情影响还款出现困难的,可向贷款银行申请不超过1年的展期还款;鼓励信用优良企业发行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切实发挥“信易贷”平台作用,引导中小微企业通过“一部手机云企贷”等平台申请贷款;完善信用记录处理方式,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人创业者,因疫情影响造成的逾期贷款可以不作逾期记录;进一步优化金融服务,鼓励金融机构开辟快速审批通道,优化办理流程,简化审批手续,确保贷款审批时间压缩一半。
在加大对重大项目建设信贷支持方面,加大对重点投资项目的融资支持;做好资金与项目的精准匹配;引导保险资金支持重大项目建设;发挥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引导作用,支持大项目建设和大产业发展;支持金融机构及相关企业发行债券,加大对卫生防疫、医药产品制造及采购、科研攻关等领域及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业的资金支持力度;加大开发性、政策性银行信贷支持力度;提高企业债券申报服务效率,省发展改革委在办理过程中尽量缩短工作时限,确保在3个工作日内转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帮助企业及时获得债券资金支持。
此外,省发展改革委积极组织各州(市)发展改革委和各省属企业,用足用好支持疫情地区和疫情防控企业的债券融资需求支持政策,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医疗服务、科研攻关、医药产品制造以及疫情防控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的企业债券申报,同时要求各发行人、主承销商,需要发行新的企业债券用于偿还即将到期企业债券本金及利息的,及时组织申报。